会同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第三标提质改造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会同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第三标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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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日至**日(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会同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第三标提质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会同县林城镇大桥村长冲 |
建设单位 | 会同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徐工 (略) |
项目概况 | 会同县 (略) (略) (略) 会同县林城镇大桥村长冲实施了会同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第三标提质改造工程),即对原会同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扩容提质。本次建设工程在原有工程基础上新增占地面积*.5m2,主要包括提质及扩建两个部分:提质工程为新增钻井法导气石笼8座,设置水平气体收集系统及填埋气体处置系统(100m3/h燃烧火炬)对填埋场气体收集及导排系统进行改造,新建1个监测背景井及2个污染扩建井优化环境监测系统,新增洗车台,更换原地磅设备、填埋场视频监控系统,新增填埋区除臭灭蚊设置等;扩建工程主要为通过加高坝体10m及扩充堆存标高至+250m,改扩建完成后填埋场有效库容达66.4万m3,日处理生活垃圾160t,扩容后处理场服务年限 9.1年。同步建设进场道路工程,堆体渗滤液浸润线降低治理工程,新建应急渗滤液调节池,扩建边坡平整及边坡防渗工程,环场地表水导流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552.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0.26万元。该建设工程已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构成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车辆、设备冲洗废水与垃圾渗滤液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 2 水污染排放限值及会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较严值)后接管至会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渠水。 2.大气污染防治。填埋场填埋作业严格执行分单元逐日覆土制度,填埋气通过库区设置的垂直导气石笼及填埋废气导排收集系统收集并经燃烧火炬装置处理后外排;渗滤液处理系统采取部分池体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确保恶臭污染物场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倾倒、填埋等过程规范降尘相关要求,做好道路洒水、清扫等措施,确保场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 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运输车辆须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由填埋场自身消纳;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回填至作业区;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对库区底部、库区边坡,渗滤液收集池、污水处理区等单元进行防渗处理,强化源头控制,并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保证及时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6.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