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招标公告 > 新店片区河道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店片区河道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16日   福建
发布时间 2024-05-16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536.16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 点击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通过分析潜在报名单位调整自己的投标计划。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对潜在中标单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新店片区河道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店片区河道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已由 (略) 晋安发展和改革局以 榕晋发改基(2024)5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略) (略)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晋安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新店片区河道两侧设施修复,主要为现状栏杆损坏、人行步道铺装缺失、步道景观亭损坏、公园墙面石板脱落、驳岸坍塌、河床水毁等问题修复。河道两侧设施修复102处,台风水毁修复33处。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为修复汤斜溪驳岸、河床等设施共699米,修复汤斜溪支流驳岸、河床、栏杆等设施共422米,修复马沙溪驳岸、河床等设施共15米,修复新店溪驳岸、河床、栏杆等设施共39米,修复解放溪驳岸河床等设施共454米,修复厦坊溪驳岸、河床等设施共45米,修复崇福寺溪驳岸、河床等设施共380米,修复杨廷溪沿线栏杆共2400米;内容主要为河道两侧,驳岸、河床水毁修复,损坏栏杆修复,人行步道铺装修复,步道景观亭修复,公园墙面石板脱落处修复等主要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小于25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100 (略) 园林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本招标项目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09:30:00 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按《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未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连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6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李工、何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晋安区建设局

    地址: (略) 福新中路 128 号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略) 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

标签: 修复工程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