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灵山县第三中学10#综合楼 | 招标项目编号 | E*7 | 招标人 | 灵山县教育局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教育局 | 代建单位(如有)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 (略)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灵山县第三中学10#综合楼,建设地点位于广西灵山县,建筑面积6954.57平 方米,占地面积3591平方米,框架结构。建设内容:建筑、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消防、通 风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开标时间 | **日 | 开标地点 | | 公示开始时间 |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日 | 预中标人 | 中铁十九局 (略)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九局 (略)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总价 | *仟*佰***万*仟*佰***元*角*分(¥*.24元) | 工期 | 140 | 质量等级 | 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 项目经理 | 何海龙(注册编号:辽*5,身份证号:2208**********0914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闫轩(辽建安C1(2015)*;身份证号:6104**********5296)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隆林各族自治县民俗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总承包(EPC)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总价 | *仟*佰***万*仟*佰***元*角*分(¥*.74元) | 工期 | 1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 项目经理 | 何世聪(注册编号:桂*7;身份证号:4507**********2418)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洋(桂建安C3(2017)*;身份证号:2205**********1707)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桂北农产品电商园(一期)8栋楼工程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总价 | *仟*佰**万零*仟*佰***元*角*分(¥*.16元) | 工期 | 1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 项目经理 | 谷永国(注册编号:桂*8;身份证号:3729**********5578)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政作(桂建安C3(2018)*;身份证号:4501**********1511)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无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http://**、发布。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