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招标变更 > 平公资建号白龟湖生态环湖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公正路~黄河路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平公资建号白龟湖生态环湖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公正路~黄河路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4年05月16日   河南
招标变更
发布时间 2024-05-16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详见内容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 点击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通过分析潜在报名单位调整自己的投标计划。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对潜在中标单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9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白龟湖生态环湖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公正路~黄河路))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YGLZB-2024-024

dc8f85a156cd318d0165c4ea253de8d

招 标 人:平顶山平发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 期:二〇二四年五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3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白龟湖生态环湖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公正路~黄河路))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白龟湖生态环湖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公正路~黄河路))EPC总承包项目(项目代码:2307-*-04-01-*)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平顶山平发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龟湖生态环湖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公正路~黄河路))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编号:CYGLZB-2024-024

2.3项目概况:本项目 (略) 新城区公正路至黄河路段。景观提升工程沿线长约6.69千米,设计面积约54.3万平方米,包含两侧沿线景观带及九大节点的园林景观提升,涉及种植绿化提升、停车场、透水透绿、台地绿化、园路广场、景观节点提升、城市家具、景观构筑物小品、景观给排水、景观照明等内容。

2.4 预算金额:约4900万元,自筹资金,已落实。

2.5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为本项目监理;三标段为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6招标范围:一标段: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与其相关的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后期养护及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2.7工期要求:一标段: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8质量标准:一标段: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级资质;并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及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上查询打印页面,若因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社保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及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注:1、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a、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需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b、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c、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的文件签字与盖章、投标文件上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d、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业绩、人员等涉及评标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电子交易系统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电子交易系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各投标人可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4、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平顶山平发 (略)

联系人:赵耀

联系方式:0375-*

地址: (略) 湛河区黄河路西段河滨办事处3楼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程斌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建设路281号选 (略) 内南配楼三楼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招标人

名称:平顶山平发 (略)

地址: (略) 湛河区黄河路西段河滨办事处3楼

联系人:赵耀

联系电话:037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略)

地址: (略) 建设路281号选 (略) 内南配楼三楼

联系人:程斌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1.1.4

项目名称及标段

白龟湖生态环湖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公正路~黄河路))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

1.1.5

建设地点

本项目 (略) 新城区公正路至黄河路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资金比例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与其相关的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后期养护及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1.3.2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1.3.3

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同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1.9.1

踏勘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除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1.1

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如有)、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4

招标控制价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70万元;

2、建安工程费依据国家现行定额选用及费用计取办法计算,以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为基准,投报建安工程费费率;100%。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控制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投标人报价须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设计内容的修改调整、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现场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及配套工作等设计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即履行全部设计合同义务的价格(含税)及施工总承包的总费用(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验收移交手续及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设备材料采购。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万元整(¥*元)

2、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日23时59分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项目接受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6、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7、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8、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9、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3.5.2

近年财务状况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3、如联合体投标,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的文件签字与盖章、投标文件上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7.4

电子化投标文件格式及上传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2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略) 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低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 (略) 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9.2、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9.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9.4、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及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收费依据,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应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9.5、根据豫建建【2018】16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号文《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9.6、本项目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实行合同在线签订。

具体流程:

招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同在线签订模块”,将电子合同推送至对方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通过后,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并公示。

9.8、本招标文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

招标实质性条款

一、工程预、结算编制依据

1.清单规范选用: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GB50856-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

2.定额选用:《 (略)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 (略)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及配套文件和有关规定、《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2008)》“E园林绿化工程”及配套文件和有关规定;

3.材料价格:参考《平顶山工程造价》 (略) 区同时期信息价,信息价不足部 (略) (略) 区信息价、专业 (略) 场询价等。

3.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定额规定足额计取;

4.税金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 号文按 9%计取;

5.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执行豫建标定【2016】40号文,按施工期间相应的价格指数据实调整,绿化工程人工费按照75×该期人工费指数计取;

6、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足额计取;

7、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定额规定足额计取;

8.材料费按±5%(含±5%)的风险系数计取,即工程施工期间该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发生的价格涨跌幅度不超过基期价格(开工当期)的±5%(含±5%)范围内时,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上述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基准价的±5%(不含±5%)以外部分,价格风险由招标人承担。

9.绿化工程:养护期12个月,费用按《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E册中12个月标准计算。

二、工程竣工结算

(1)建安工程费结算价=(建安工程费-不可竞争费用)×建安工程费投报费率+不可竞争费;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中标人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赔偿等,并按时间顺序或编号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施工期间发生变更、签证、材料价差增减、技术核定单、联系函、赔偿等,若政府不予审计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出具竣工结算报告。

注:不可竞争费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

(2)招标范围外新增项目,如果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承诺新增加的项目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造价确定办法及中标人投报建安工程费综合费率确定新增项目工程造价,签证发生的费用亦按此执行。

(3)投标人承诺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暂定预算金额、合同金额与最终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合同责任。

三、设计要求事项

1、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投报的设计期限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优化、协助审批等工作,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设计以及相关优化、协助审批等工作资料,数量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2、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3、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在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4、中标人应在审图合格前出具符合招标预算金额的设计概算。除接发包人指令进行工作内容变更外。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的设计负责人自投标到项目实施结束,期间不得更换;且应负责并亲自出席、协调各个阶段的方案沟通、汇报、评审、修改等工作,期间不得另行委派他人。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应参与但未参与到场的各项工作,应减收设计工作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

四、施工部分

1、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所报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招标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自行协调地方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如不按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并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

4、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5、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人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6、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更换必须依据符合相关规定。投标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每次向招标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投标人擅自更技术负责人的,投标人每次向招标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投标时所报送项目团队人员擅自更换的,投标人每次向招标人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退回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称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时,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建设单位)通知10天内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不予更换的,中标人每次向招标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其他项目团队成员不予更换的,中标人每次向招标人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中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退回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项目团队在职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每周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重要环节施工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若出现本款所列其中情形之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一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500元;项目组成人员一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500元)。 违约金不免除其违约责任,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另选施工队*的权利,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7、中标人应承诺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及各项管理规定,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工作及管理制度,如出现不服从管理情况每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500元。

8、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顺延工期,但不因工期顺延增加费用;因投标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两周之内每延误1日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万,两周以上每延误1日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万,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3%。

9、由*方检验、检测的项目,检验、检测过程及成果资料由中标单位无偿配合整理及汇总。

10、由中标人采购的所有材料,在采购前必须先报样品,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批量采购,中标人所有采购的用于项目施工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11、中标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中标人对其非主体、非关键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劳务承包的,分包单位、劳务承包单位应具有承担相应分包专业工程所要求的资质和能力。分包、劳务承包工作实施前,投标人将其选择的分包单位、劳务承包单位的资质、专业能力等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及招标人,取得监理人及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13、因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部分的单价按以下原则结算:工程发生签证的,按中标人承诺的优惠比例考虑。

14、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等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外,其他均不再调整。

15、由中标人方采购的主要设备、主要材料、暂估价的选用及价格,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认可,其材料(设备)质量标准不低于招标人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已进设备退场,且每次向招标人支付 5万元的违约金。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中标人对其所购材料的质量免除责任。购置的设备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质量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对附件内需认价的材料,应当合理安排报审及认价时间,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6、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现场管理等。因中标人措施不当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7、施工过程所需的证件(除招标人应办理的证件外)由投标方自行办理。如发生扰民等情况,承包方自行妥善处理;

18、投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9、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在场外食宿、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投标人方应充分考虑,并应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一旦发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0、科学合理组织施工,自行考虑工期安排,不能因扬尘治理及其他政府管控影响总进度,导致工期推迟。若因此延误工期产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进场后,须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性;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因任何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窝工,并保证按投报的工期如期完工。

21、施工过程中,因签证及技术核定单等致使工程造价增加时,在保证投标人施工内容价值不低于原合同总价的前提下,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施工图项目中未施工的部分项目从合同中甩项。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中标人应配合整理该竣工验收资料)

22、水电等费用如中标人开立账户,则水电费自行承担。如由招标人开立账户,产生的水电费在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23、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及招标人开出的罚款,中标人必须在三日内缴纳完成,中标人未在三日内缴纳完成的招标人有权在当期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24、属于承包方施工范围内的工作,经发包人催告后,三天内仍未施工,联系单拒不接收,影响下一步工作,发包人有权交由其他单位施工,在当期工程款双倍扣除。

25、中标人应按绿化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植株规格、造型和植物成活,养护期内做好修剪成型、浇水施肥、防病虫害、除杂草、死苗补种等工作,确保达到合格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养护期为12个月【绿化部分的养护费按《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E册中12个月标准计算】。在养护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由于施工质量而引起的苗木死亡,应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及损失。

五、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工程设计费支付:设计方案完成提交*方并经签收付至合同价的30%,施工图完成提交*方并经签收付至合同价80%,竣工验收且审计结束后支付剩余价款。

2、施工费用支付: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预付估算价款的 10%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从工程进度款中分 3 次扣回。每月 25 日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已完工程量报表,经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实际完成量的 80%付款,当月工程计量金额低于1000 万元的累计至下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若此项目需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建设单位取得审计评审报告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7%;若不予审计,建设单位委托 (略) 出具结算报告定稿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 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经发包方和监理方验收后无质量问题且达到承包人承诺的质量等级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注: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准。

六、其他要求

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书面竣工归档资料4套,并整理成册。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2、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办理工程履约担保保函(中标价10%)。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之前,中标人履约担保保函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统一保管。

3、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投标人应对上述实质性条款的所有内容逐条作出响应性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若未按要求承诺的,默认为完全响应。

10.1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包的招标文件,按标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包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包),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包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进行补偿。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将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电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实施方案;

(5)资格审查资料;

(6)其他资料。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市政基础设施及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 (略) 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未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4.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招标人与中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后,向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具体内容以评分办法为准)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3.7.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5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包的招标文件,按标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6一个标包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xx标包),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 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4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包分别提交。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2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2.3 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4 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5 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7.2.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7.2.2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公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7.2.3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招标实质性条款

招标实质性条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养老保险金证明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及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单位提供

注:以上内容以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缺项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计划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其他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优惠及承诺: 15 分

实施方案: 65 分

投标报价: 2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50%+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0%。

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100%(含100%)—95%(含95%)范围内的可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可在下一阶段的投标报价部分得分;

(1)当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在上述范围内,则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的95%。

(2)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时(不含5家),其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所有可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家时(含5家),其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则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优惠及承诺评分标准

(15分)

设计部分新增工程优惠比例(5分)

各投标人对设计部分新增工程优惠比例进行投报,优惠比例不得低于4%,否则此项不得分。

设计部分新增工程优惠比例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评标基准价满分为5分

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5

履职尽责承诺

(5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内容完善、周到、可行性高得4-5分;

内容基本完善、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2-3分;

内容一般、可行性差得0.5-1分;

缺项得0分。

服务承诺(5分)

服务承诺内容完善、周到、可行性高得4-5分;

服务承诺内容基本完善、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2-3分;

服务承诺内容一般、可行性差得0.5-1分;

缺项得0分。

2.2.3(2)

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65分

(缺项不得分)

设计部分

(30分)

设计方案说 明或意向

(15分)

对项目现状进行编制设计方案说明或意向表达:

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2-15分;

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11分

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7分;

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差,且无较强的针对性得1-3分;

缺项得0分。

总体思路

(6分)

设计总体思路需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在工程规模、平面布置、与周边已有工程协调性等方面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5-6分;

设计总体思路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在工程规模、平面布置、与周边已有工程协调性等方面基本合理、可行,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3-4分;

设计总体思路模糊不清楚,在工程规模、平面布置、与周边已有工程协调性等方面不合理得1-2分;

缺项得0分。

质量保证

措施(3分)

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善,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

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善基本完善,措施相对合理得2分;

质量保证措施内不完善得1分;

缺项得0分。

进度目标

控制(3分)

进度目标控制计划详细,重要节点明确,控制措施可行得3分;

进度目标控制计划基本详细,重要节点相对明确,有一定的控制措施得2分;

进度目标控制计划简单,重要节点不明确,控制措施差得1分;

缺项得0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3分)

后续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内容完善,合理可行得3分;

后续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得2分;

后续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一般得1分

缺项得0分。

施工总承包部分

(35分)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技术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可行的,得5-6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较先进或者较详细、较全面的,得3-4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合理的,得1-2分;

缺项得0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6分)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形式合理,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可行的,得5-6分;

质量管理体系较健全或者质量保证措施较详细或者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得3-4分;

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的,得1-2分;

缺项得0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6分)

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可行的,得5-6分;

安全管理体系较健全或者安全防护管理措施较详细、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得3-4分;

安全管理体系较健全或者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基本合理得1-2分;

缺项得0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措施(6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有具体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得5-6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较全面或者较详细或者缺乏针对性、有瑕疵的,得3-4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简单或者基本合理的,得1-2分;

缺项得0分。

工期保证措施(6分)

工期保证措施全面、详细、合理、可行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5-6分;

工期保证措施较全面或者较详细的,得3-4分;

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的,得1-2分;

缺项得0分。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2分)

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得2分;

进度计划逻辑关系较清晰、较明确或者关键线路较清晰、较准确的,得1分;

进度计划基本合理的,得0.5分;

缺项得0分。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3分)

拟配置的机械设备、劳动力、主要物资及投入计划满足工期、质量、施工工艺需求的,得2-3分;

资源配置及投入计划基本满足工期、质量、施工工艺需求的,得0.5-1分;

缺项得0分。

2.2.3(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偏差率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设计投标报价

(10分)

投标人投报的设计报价与对应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分;每低于或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在10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个百分点时按比例计算扣分。

建安工程费投报费率

(10分)

投标人施工建安工程费投报费率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分;每低于或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在10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个百分点时按比例计算扣分。

注:以上内容以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优惠及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优惠及承诺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否决投标条件

3.2.1 在初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3.2.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5、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投标人最终得分=各评标委员会打分之和的算数平均值。

3.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评标结果

3.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参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为准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管理总局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6.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一、设计要求

1、设计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 (略) 新城区公正路至黄河路段。景观提升工程沿线长约6.69千米,设计面积约54.3万平方米,包含两侧沿线景观带及九大节点的园林景观提升,涉及种植绿化提升、停车场、透水透绿、台地绿化、园路广场、景观节点提升、城市家具、景观构筑物小品、景观给排水、景观照明等内容。

2、方案设计主要成果:

现状概述及分析(工程概况、场地分析、文化及自然环境条件等)

景观设计原则、设计策略分析

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景观设计分区图(功能、空间、景观视线等分析图)

种植设计的特点、主要树种类别(表达空间关系、色彩关系、群落关系、标志树种位置等)及主要植物配置意向图片

照明布置图及灯具选型建议

主要景点放大平面图、效果图

灯具、景观构筑物小品、标识标牌、室外家具、雕塑(如有)等各专项设计的平面布局图及意向图片

3、景观施工图设计主要成果:

设计总说明和材料说明

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竖向设计图、索引图、放线设计图

各景观分区图

硬质铺装平面图(铺装索引、形式、材质、色彩及尺寸)

种植设计平面图(乔木、灌木、地被)、放线图、设计说明、种植苗木表

照明布置图及灯具选型

主要入口、景观小品构筑物施工图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

景观照明专业施工图

结构专业施工图

二、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项目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项目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以下列出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其它现行的有关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全或与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准。

三、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实施方案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C01(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及标段)C02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设计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C24,(小写C25?)元,建安工程费投报费率愿意以(大写)C06(小写C07%)的投标报价,计划工期C08,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合同内容,质量达到C18。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C19元(小写C17)。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 (电子印章)

C21年C22月C23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人

投标报价

1

设计费

大写:

小写: 元

2

建安工程费

投报费率

大写:

小写: %

设计部分新增工程优惠比例

大写:

小写: %

计划工期

质量标准

设计负责人

姓名

级别

证书编号

施工项目负责人

姓名

级别

证书编号

施工技术负责人

姓名

级别

证书编号

投标有效期

其他优惠说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此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五、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至少包含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内容。

(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后附人员相关资料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资料

1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材料

3、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格式自拟)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组织的(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 (略) 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5、投标人基本信息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地址:

投报报价:

设计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施工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

本次投标联系人:

手机号码:

邮箱:

注:投标人基本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仅供代理机构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参考使用。

递交时间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