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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江特节能电机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2024年05月17日   江西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江西 (略) 年产10万台电机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春经开区管委会春风路1号202(*)

项目名称

江西 (略) 年产10万台电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商大道139号

建设单位

江西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 (略) 年产10万台电机项目位于宜商大道139号,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5′43.768”、北纬27° 54′3.587”,项目租 (略) 北侧厂房,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厂址东面和北面为开发区规划用地,南侧为宜 (略) ,西侧为江西 (略) 。

本项目属于新建工程。主要以机座、前端盖、后端盖、前轴承外盖、后轴承外盖、后轴承内盖、前轴承内盖、铁皮接线盒、风扇、风罩、轴承、定子铁芯、铸铝转子、定子槽楔、定子线圈漆包线;螺栓、螺钉、螺母、螺塞、弹簧、垫圈、吊环等五金配件;聚酯纤维绑扎带、磷铜焊条、改性聚酯无溶剂浸渍漆、聚氨酯树脂涂料(电机表面漆)、硝基清漆、稀释剂、固化剂等为原辅料,通过绕线、手动下扎线、氢氧焊接、真空浸漆、电机转子加工、电机转子平衡、电机总装配、喷漆、烘干等工序,生产高效节能电机。

项目产品方案:高效节能电机10万台/年,其中160型号12000台,180型号12000台,200型号12000台,225型号26000台,250型号26000台,280型号12000台。

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依托江 (略) 已建闲置厂房建设联合生产厂房(包括新建绕线区、手动下扎线区、真空浸漆区、电机转子加工区、 电机转子平衡区、电机总装配区、电机喷漆区等);储运工程依托租用厂房建设铜材库、定子铁芯立体库区、电机零部件立体库区、成品库区等;辅助工程依托租用厂房建设办公区、卸货平台等;公用工程托江特 (略) 原有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气系统等;环保工程依托原废水处理系统并进行升级改造,依托原危化品仓库并改建为一般固废暂存间(60m2),依托原危险废物贮存间并升级改造(90m2),依托原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改建为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池(412.5m3),??新建废气处理系统、噪声防治措施等。

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浸漆及烘干废气、调漆废气、喷枪清洗废气(以TRVOC、二*苯计)、喷漆及烘干废气(以颗粒物、TRVOC、二*苯计)、喷漆烘干天然气热风炉废气(以颗粒物、SO2、NOX计)、焊接烟尘(以颗粒物计)、污水处理站恶臭(以H2S、NH3、臭气浓度计)。

浸漆及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调漆废气、喷枪清洗废气经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喷漆及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水旋湿法预处理,一并进入三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催化燃烧深度处理,TRVOC、二*苯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 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表面涂装行业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喷漆烘干天然气热风炉废气中SO2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NOx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后排放;未收集喷枪清洗废气、喷漆及烘干废气、喷漆烘干天然气热风炉废气经生产区域顶部高效过滤棉过滤,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后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加盖、厂区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处理,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要求后排放;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 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生产废水采用明管输送、雨水采用明沟输送,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方案。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水、车间地面清洁水、生活污水、综合废水,喷漆废水经隔油池+混凝沉淀池+气浮处理,车间地面清洁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综合废水调节池+A/O一体化设施处理,外排废水中pH、CODcr、BOD5、SS 达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其余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提标为45mg/m3,NH3-N提标为2.5mg/m3,TP提标为0.45mg/m3),经渥江排入袁河。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等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并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按照规定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并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烟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其它废包装材料;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漆桶、漆渣、有机废气处理废过滤材料、浸漆工序未收集的油漆、喷枪洗涤废液、废电解液、含油抹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暂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确保厂界达标,对于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以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代替高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如仍达不到要求,则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柔性连接、绿化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收集输送管网、化粪池、事故应急池、联合厂房、喷漆水循环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防渗设计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防渗设计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办公生活区、出货棚等其他区域,做到厂区地面一般地面硬化处理。在项目厂区内西南侧下游附近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烷(天然气)、二*苯、*酸*酯、*苯二异氰酸酯(油漆),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天然气贮运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及后继引发的火灾和爆炸;油漆泄漏通过垂直入渗对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大气沉降对土壤产生影响;污水处理站设施等破裂泄漏污染地下水、土壤;废水事故排放造成地表水pH、CODcr、BOD?、氨氮、SS、二*苯、石油类超标;废气事故排放造成空气中颗粒物、二*苯、VOCS超标,大气沉降造成土壤污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综合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企业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突发大气环境、水环境事件等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设置容积412.5m2事故应急池等,确保在制定和履行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略) 、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达到相应标准和《报告书》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分别以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为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0.074t/a、NH3-N≤0.007t/a、VOCs≤7.389t/a、NOx≤1.066t/a。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进行了公示。

标签: 环境影响 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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