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孵化平台建设工程一期企业培育中心一层办公家
发布时间 | 2024-05-17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54.74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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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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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详见内容 |
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孵化平台建设工程(一期)企业培育中心一层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 年5月15日至**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孵化平台建设工程(一期)企业培育中心一层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00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川渝高竹新区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丰汇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重 (略) | *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供货,4日内安装完成 | 质量标准:货物须为原厂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不得以旧充新、以次充好;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相关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 / | / | / | ||
第二名 | (略) | *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供货,4日内安装完成 | 质量标准:货物须为原厂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不得以旧充新、以次充好;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相关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 / | / | / | ||
第三名 | (略) | *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供货,4日内安装完成 | 质量标准:货物须为原厂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不得以旧充新、以次充好;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相关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 (略)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略) 投标文件投标函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总价不一致,不 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 2.2.5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中报价唯一的要求,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A-23,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川渝高竹新区 (略)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 023-*)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相关资料请至四川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孵化平台建设工程(一期)企业培育中心一层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htt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