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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龙高铁梅县区南口镇段施工便道施工后周边房屋安全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5月17日   广东
发布时间 2024-05-17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25.27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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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内容:

项目概况

梅龙高铁(梅县区南口镇段施工便道)施工后周边房屋安全鉴定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WH*

项目名称:梅龙高铁(梅县区南口镇段施工便道)施工后周边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2,664.75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梅龙高铁(梅县区南口镇段施工便道)施工后周边房屋安全鉴定

1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52,664.75

252,664.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的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报价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附入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内。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报 (略) 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房屋使用安全鉴定有效备案单位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报价人须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2.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2.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五、开启

时间:**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请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获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报价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报价人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梅县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地址: (略) 梅县区新城宪梓中路427号 

联系方式: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万荟 (略)  

地址: (略) 梅江区三角镇侨乡路19号智慧广场B座1401

联系方式: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姐

电话:0753-* 

广东万荟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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