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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顺德区2024年“无废工厂”及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年05月17日   广东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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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略) 顺德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顺德区2024年“无废工厂”及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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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高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略) “ (略) ”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 (略) “ (略) 细胞”创建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引导工业企业进一步推行无废生产方式,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力我区工业型“无废县区”建设。现将《顺德区2024年“无废工厂”及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略) 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李杏琇,*;杨开萍,*;区发展和改革局何展鹏,*)


顺德区2024年“无废工厂”及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高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略) “ (略) ”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 (略) “ (略) 细胞”创建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引导工业企业进一步推行无废生产方式,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力我区工业型“无废县区”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全区工业企业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升全区绿色制造水平,为全面建设生态强区、工业型“无废县区”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驱动。

  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的建设体制机制,以“无废”为抓手, (略) 场活力,推动企业践行环境担当。

  (二)产业支撑,技术创新。

  鼓励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协同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减污降碳工作。

  (三)先行先试,示范引领。

  以绿色发展为引领,鼓励组织工作基础好、潜力大的企业先行先试,突出工作重点,积累创建工作经验,形成示范,引领行业向“无废”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全区新增30家“无废工厂”(见附件6),无废生产方式得到进一步推行;力争建成4个“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显著增强,企业绿色低碳“无废”理念普遍形成,重点行业工业固废源头减量成效显著,全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工业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工业型“无废县区”建设模式初步形成。

  四、创建对象

  (一)“无废工厂”:注册和生产经营地址位于顺德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好,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略) “无废工厂”建设评价标准要求。

  (二)“无废工厂”示范项目:成立3年以上,符合前述“无废工厂”创建对象要求,工艺技术先进,单位产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五、创建要求

  按照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保障无害化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保底完成各年度“无废工厂”创建任务;重点支持家电、机械装备等重点行业中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建设。

  (一)“无废工厂”。

  符合《 (略) “ (略) 细胞”创建工作方案(试行)》(佛环〔2023〕30号) (略) “无废工厂”评价标准要求(附件1)。

  (二)“无废工厂”示范项目。

  硬性要求(第1、2、3项均需达成):

  1.近三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2.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申请年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或近三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逐年提升。

  示范要求(第4、5、6、7项至少完成一项):

  4.近三年开展并完成了工业固体废物厂内减量、循环利用改造项目,或已拟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与综合利用改造计划并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

  5.单位产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近三年累计降幅≥10%。

  6.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能够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具体评估指标见《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评价标准》(附件2)。

  六、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2024年5月)。

  各镇街要加强“无废”理念的普及与宣传引导,积极组织企业参与“无废工厂”及示范项目创建。

  (二)申报、创建与评估(**月)。

  1.无废工厂。

  (1)申报。

  申报单位建设取得成效后,经自查已达到“无废工厂”创建条件的填写《 (略) “ (略) 细胞”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于**日前提交申报表,并附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区发展改革局提出评估申请。

  申报单位应对照评价标准逐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表、相关工作制度、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相关表彰文件等。

  (2)评估。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区发展改革局组织实施。在收到评估申请后10日内,依据创建评分标准进行评估,出具意见。区“无废办”视情况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按10%的比例抽查“ (略) 细胞”创建成效,对建设不合格的单位,由区“无废办”联合各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开展帮扶指导,及时落实问题整改,整改合格后可重新提出申请。

  (3)上报。

  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区发展改革局于11月 (略) 直部门上报《顺德区“ (略) 细胞”评估结果清单》(附件4,以下简称评估结果清单)以及“无废工厂”申报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评估结果清单抄送区“无废办”。

  2.“无废工厂”示范项目。

  (1)组织申报(**日前)。

  以“企业自荐+镇街推荐”结合的方式开展“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企业推荐工作,按照每个镇街2家推荐企业的数量要求,于5月7日前向“区无废办”提交推荐企业名单。企业根据《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评价标准》(附件2)进行自评,满足创建要求的企业向所在镇街提交《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申报表》(附件5)(以下简称“企业申报表”),镇街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表开展初审,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于5月24日前向“区无废办”提交企业申报表(附件5)。

  (2)初选(**日前)。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区发展改革局组织实施。以《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评价标准》(附件2)初评分数为基础,结合项目成熟度、产业多样性、镇街分布均衡性等因素,综合初选出6—10个“无废工厂”示范创建项目。

  (3)创建与提质增效(2024年6—10月)。

  “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企业按照附件2指标要求开展示范项目建设与提质增效,技术支撑单位开展“一厂一策”指导。示范项目创建企业于**日前将“无废工厂”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区发展改革局。

  (4)评估(**日前)。

  “无废工厂”示范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区发展改革局组织实施。以评估认定会等形式,组织各行业领域专家、技术指导单位对“无废工厂”示范项目进行综合评估与排名。

  (三)命名、发布与奖励。

  1.“无废工厂”。

  根据上报评估结果,市“无废办”发文对“ (略) 细胞”创建成功单位命名,每年公布一批《 (略) “ (略) 细胞”建设单位名单》。

  2.“无废工厂”示范项目。

  根据评估认定结果,区“无废办”发文对通过“无废工厂”示范项目认定的项目命名,对认定分数排名前列的单位进行现场表彰,并予以一定资金奖励与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区发展改革局要按照已有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各镇街要按照工作方案目标要求,高度重视“无废工厂”及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明确部门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保障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

  要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各类“无废工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与奖励。

  (三)强化技术指导。

  区“无废办”要组织技术单位开展“无废工厂”创建培训,解读工作方案与评价指标,开展创建工作指导,依托技术力量挖掘、指导“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

  (四)总结亮点经验。

  各镇街要及时发掘“无废工厂”创建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向区无废办提供工业型“无废县区”创建绩效总结,包括但不限于“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模式、特色、资金投入等成效。

  附件:1. (略) “无废工厂”评价标准

  2.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评价标准

  3. (略) “ (略) 细胞”申报表

  4.顺德区“ (略) 细胞”评估结果清单

  5.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申报表

  6.顺德区2024年“无废工厂”创建任务分配表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 (略) 顺德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顺德区2024年“无废工厂”及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1 (略) “无废工厂”评价标准.docx

附件2 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评价标准.doc

附件3 (略) “ (略) 细胞”申报表.docx

附件4 顺德区“ (略) 细胞”评估结果清单.docx

附件5 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申报表.docx

附件6_顺德区2024年“无废工厂”创建任务分配表.doc



  各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高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略) “ (略) ”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 (略) “ (略) 细胞”创建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引导工业企业进一步推行无废生产方式,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力我区工业型“无废县区”建设。现将《顺德区2024年“无废工厂”及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略) 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李杏琇,*;杨开萍,*;区发展和改革局何展鹏,*)


顺德区2024年“无废工厂”及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高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略) “ (略) ”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 (略) “ (略) 细胞”创建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引导工业企业进一步推行无废生产方式,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力我区工业型“无废县区”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全区工业企业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升全区绿色制造水平,为全面建设生态强区、工业型“无废县区”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驱动。

  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的建设体制机制,以“无废”为抓手, (略) 场活力,推动企业践行环境担当。

  (二)产业支撑,技术创新。

  鼓励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协同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减污降碳工作。

  (三)先行先试,示范引领。

  以绿色发展为引领,鼓励组织工作基础好、潜力大的企业先行先试,突出工作重点,积累创建工作经验,形成示范,引领行业向“无废”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全区新增30家“无废工厂”(见附件6),无废生产方式得到进一步推行;力争建成4个“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显著增强,企业绿色低碳“无废”理念普遍形成,重点行业工业固废源头减量成效显著,全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工业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工业型“无废县区”建设模式初步形成。

  四、创建对象

  (一)“无废工厂”:注册和生产经营地址位于顺德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好,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略) “无废工厂”建设评价标准要求。

  (二)“无废工厂”示范项目:成立3年以上,符合前述“无废工厂”创建对象要求,工艺技术先进,单位产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五、创建要求

  按照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保障无害化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保底完成各年度“无废工厂”创建任务;重点支持家电、机械装备等重点行业中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建设。

  (一)“无废工厂”。

  符合《 (略) “ (略) 细胞”创建工作方案(试行)》(佛环〔2023〕30号) (略) “无废工厂”评价标准要求(附件1)。

  (二)“无废工厂”示范项目。

  硬性要求(第1、2、3项均需达成):

  1.近三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2.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申请年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或近三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逐年提升。

  示范要求(第4、5、6、7项至少完成一项):

  4.近三年开展并完成了工业固体废物厂内减量、循环利用改造项目,或已拟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与综合利用改造计划并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

  5.单位产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近三年累计降幅≥10%。

  6.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能够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具体评估指标见《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评价标准》(附件2)。

  六、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2024年5月)。

  各镇街要加强“无废”理念的普及与宣传引导,积极组织企业参与“无废工厂”及示范项目创建。

  (二)申报、创建与评估(**月)。

  1.无废工厂。

  (1)申报。

  申报单位建设取得成效后,经自查已达到“无废工厂”创建条件的填写《 (略) “ (略) 细胞”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于**日前提交申报表,并附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区发展改革局提出评估申请。

  申报单位应对照评价标准逐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表、相关工作制度、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相关表彰文件等。

  (2)评估。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区发展改革局组织实施。在收到评估申请后10日内,依据创建评分标准进行评估,出具意见。区“无废办”视情况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按10%的比例抽查“ (略) 细胞”创建成效,对建设不合格的单位,由区“无废办”联合各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开展帮扶指导,及时落实问题整改,整改合格后可重新提出申请。

  (3)上报。

  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区发展改革局于11月 (略) 直部门上报《顺德区“ (略) 细胞”评估结果清单》(附件4,以下简称评估结果清单)以及“无废工厂”申报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评估结果清单抄送区“无废办”。

  2.“无废工厂”示范项目。

  (1)组织申报(**日前)。

  以“企业自荐+镇街推荐”结合的方式开展“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企业推荐工作,按照每个镇街2家推荐企业的数量要求,于5月7日前向“区无废办”提交推荐企业名单。企业根据《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评价标准》(附件2)进行自评,满足创建要求的企业向所在镇街提交《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申报表》(附件5)(以下简称“企业申报表”),镇街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表开展初审,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于5月24日前向“区无废办”提交企业申报表(附件5)。

  (2)初选(**日前)。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区发展改革局组织实施。以《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评价标准》(附件2)初评分数为基础,结合项目成熟度、产业多样性、镇街分布均衡性等因素,综合初选出6—10个“无废工厂”示范创建项目。

  (3)创建与提质增效(2024年6—10月)。

  “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企业按照附件2指标要求开展示范项目建设与提质增效,技术支撑单位开展“一厂一策”指导。示范项目创建企业于**日前将“无废工厂”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区发展改革局。

  (4)评估(**日前)。

  “无废工厂”示范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区发展改革局组织实施。以评估认定会等形式,组织各行业领域专家、技术指导单位对“无废工厂”示范项目进行综合评估与排名。

  (三)命名、发布与奖励。

  1.“无废工厂”。

  根据上报评估结果,市“无废办”发文对“ (略) 细胞”创建成功单位命名,每年公布一批《 (略) “ (略) 细胞”建设单位名单》。

  2.“无废工厂”示范项目。

  根据评估认定结果,区“无废办”发文对通过“无废工厂”示范项目认定的项目命名,对认定分数排名前列的单位进行现场表彰,并予以一定资金奖励与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区发展改革局要按照已有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各镇街要按照工作方案目标要求,高度重视“无废工厂”及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明确部门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保障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

  要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各类“无废工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与奖励。

  (三)强化技术指导。

  区“无废办”要组织技术单位开展“无废工厂”创建培训,解读工作方案与评价指标,开展创建工作指导,依托技术力量挖掘、指导“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

  (四)总结亮点经验。

  各镇街要及时发掘“无废工厂”创建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向区无废办提供工业型“无废县区”创建绩效总结,包括但不限于“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模式、特色、资金投入等成效。

  附件:1. (略) “无废工厂”评价标准

  2.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评价标准

  3. (略) “ (略) 细胞”申报表

  4.顺德区“ (略) 细胞”评估结果清单

  5.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申报表

  6.顺德区2024年“无废工厂”创建任务分配表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 (略) 顺德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顺德区2024年“无废工厂”及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1 (略) “无废工厂”评价标准.docx

附件2 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评价标准.doc

附件3 (略) “ (略) 细胞”申报表.docx

附件4 顺德区“ (略) 细胞”评估结果清单.docx

附件5 顺德区“无废工厂”示范项目创建申报表.docx

附件6_顺德区2024年“无废工厂”创建任务分配表.doc



标签: 创建 方案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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