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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华东绿色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废盐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3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2024年05月17日   安徽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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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华东 (略) 废盐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3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华东 (略) 废盐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3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26.com

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日

项目名称:废盐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30万吨/年)

建设单位:安徽华东 (略)

建设地点:太和县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太和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装置楼和行政办公区,购置二氧化碳吸收、硫酸钠精制及复分解反应、过滤及煅烧、二氧化碳压缩等生产单元所需设备,配套建设危险品罐区,脱盐水站、循环水站等生产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理30万吨废盐(以硫酸钠计)的规模,其中处理危废废盐15万吨(以硫酸钠计),总量约20.5万吨/年,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盐15万吨(以硫酸钠计),总量约30.1万吨/年。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二氧化碳吸收单元过程产生的氨气通过酸洗+酸洗+水洗处理后经2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出口氨气排放浓度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过滤工序出碱槽和气液分离器产生的氨气通过酸洗处理后经29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出口氨气排放浓度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碳酸钠包装工序颗粒物通过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9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硫酸铵包装工序颗粒物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9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硫酸储罐呼吸产生的硫酸雾通过碱性喷淋塔处理后经24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排气筒出口硫酸雾排放浓度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氨水储罐呼吸产生的氨气通过酸洗+酸洗+水洗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排气筒出口氨气排放浓度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实验室产生的硫酸雾、氨气、氯化氢通过水喷淋+碱性喷淋处理后经29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排气筒出口氨气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原料仓库危废密闭间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29m高排气筒(DA008)排放,排气筒出口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经混凝沉淀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共同进入A/O池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和太和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太和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产废水主要为炉气洗水、脱盐水站浓水、循环水站排水等进入硫酸钠精制单元,其中炉气洗涤水大部分进入一般固体废物化硝槽,剩余部分随脱盐水站浓水、循环水站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进入危险废盐化硝槽。进入危险废物化硝槽的废水先进入催化氧化去除TOC,再进入膜过滤系统去除重金属和钙镁离子等,进入一般固废化硝槽的废水进入膜过滤系统去除钙镁离子等。生产末端工序硫酸铵浓缩单元、分离单元产生的浓缩水回用于循环水站补水,不外排。

(3)固废

一般固废废盐包装材料、一般固废膜过滤系统产生的压滤污泥、废反渗透膜、废分子筛吸附剂等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回收;废过滤膜、实验室废液、危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后在规定时限内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膜过滤系统产生的压滤污泥在调试期间应开展危废属性鉴别,经鉴定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外售综合利用,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鉴定结果确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略) 信息公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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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废盐资源化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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