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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翁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05月17日   浙江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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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翁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来源:本站 作者:123 发布时期:** 17:48:10

**日, (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翁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翁垟污水处理 (略) 翁垟街道三屿村兴三塘内侧,总用地面积*.86平方米(原厂区用地面积92927平方米,清洁排放新增用地28756.86平方米), (略) 乐成组团—即乐成片(包括乐成街道、城南街道和城东街道)、滨海片、盐盆片(盐盆街道和乐清经济开发区)和翁垟片(翁 (略) 镇长岐片)污水处理。2022年12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 (略) 翁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乐建〔2022〕316号)。本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4年4月建成,5月1日至5月11日调试运行,员工从原来的29人增至64人,厂内设食宿,生产技术人员实行三班制,管理人员实行白班制,年工作365天,产能从原来的处理污水6万吨/日增至处理污水12万吨/日(二期扩容工程处理规模为6万吨/日,清洁排放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12万吨/日),目前污水厂实际处理规模为5.25万吨/日,占比43.8%。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目前,排污许可证已申领(证书编号:*MA286JG63B001V),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381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占比0.6%。

(三)验收范围

(略) 翁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改造工程已建成部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实际建设中清洁排放改造工程产生的恶臭由环评所述的“化学处理+UV等离子处理”改为“化学处理+活性炭除臭工艺”;其他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略) 乐成组团需处理的污水经曝气沉砂池+HPB生化池+中间沉淀池+横向多级AO—竖向AAO的生态组合处理(含混凝反应沉淀)+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光消毒工艺处理后通过尾水管道排放。乐清经济 (略) 杂用水以及环保产业园的工业用水原水的中水管由入河排污口闸门井取水,沿开发区浦道及经八路敷设,终点位于环保产业园区中部; (略) 杂用水取水口供洒水车及绿化浇洒车取水。二期扩容和清洁排放改造工程建成后尾水排放仍通过原入河排污口(坐标为N 28°02’54.91”,E 121°0’14.57”)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水处理过程中恶臭。二期扩建工程产生的恶臭依托一期工程原有臭气处理设施处理。对进水泵房(含粗格栅)、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储泥池、脱水机房等密闭集气,收集的气体经生物除臭滤池除臭工艺处理,引至15米高空排放。清洁排放改造工程新建的HPB生化池厌氧区、储泥池设密闭罩,脱水机房工作时密闭,经管道收集至一体化除臭装置(化学处理+活性炭除臭工艺)处理,引至1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主要产生栅渣、泥沙,废包装袋,废滤布,废水处理污泥,实验室废液、废容器及耗材,机修坏零部件,废矿物油、生活垃圾。栅渣、泥沙,废包装袋,废滤布,废水处理污泥,机修坏零部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管理。栅渣、泥沙,废包装袋,废滤布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水处理污 (略) 环卫管理总站清运并焚烧。机修坏零部件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实验室废液、废容器及耗材,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管理;实验室废液、废容器及耗 (略) (略) 转运处置,废矿物油委托温州 (略) 转运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企业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厂区内已配备消防栓、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急救箱、安全绳等应急物资。

污水处理池体经防渗处理;液体原辅材料储存场所设有导流沟渠。

企业污水排放口已安装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在线监控,并与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联网。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对员工进行设备操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培训。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内污水排放口出水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浓度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表2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浓度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2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总镍浓度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pH值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洗涤用水、锅炉补给水、工艺与产品用水要求;色度同时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一级A标准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入河排污口上游、入河排污口下游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浓度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1中IV类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北片厂区一体化除臭装置排放口、南片厂区生物滤池除臭设施排放口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规定的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氨、硫化氢浓度最高点的浓度、臭气浓度最高点的臭气浓度及*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规定的二级新扩改建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东、西、南、北四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北片南侧、南片北侧规划道路施工,无布点条件无法检测。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已签订,已设置危废贮存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污泥含水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4.3.2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企业当前的生产情况,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的实际排放总量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略) 翁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改造工程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经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待污水厂产能达到环评设计产能后应及时按照相关规范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进行验收。企业应及时定期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公示期:**日至**日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76 8188 9918

监督投诉:电话123 (略) 生态环境局

公示网址:http://**

附件下载:

公示文本- (略) 翁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改造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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