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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公安局龙口禁毒管理场所附属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05月17日   陕西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7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78.67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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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凤县公安局龙口禁毒管理场所附属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凤县公安局龙口禁毒管理场所附属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BJ-*

项目名称:凤县公安局龙口禁毒管理场所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龙口禁毒管理场所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86,68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办公用品

禁毒场所修缮工程、禁毒场所办公、家具附属设施等、禁毒场所禁毒宣传和制度牌制作等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0

786,68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龙口禁毒管理场所附属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龙口禁毒管理场所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评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评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提供声明函;
(9)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32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及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锁);供应商办理CA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 (略) 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 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未完成网上投 (略) 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县公安局

地址: (略) 凤县双石铺镇滨江西路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宇腾远 (略)

地址: (略) 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2号楼B座7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宏

电话:*

信宇腾远 (略)

标签: 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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