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招标公告 > 在线营销服务中心2024年北京信息港职场多媒体会议室LED显示屏项目_询价公告

在线营销服务中心2024年北京信息港职场多媒体会议室LED显示屏项目_询价公告

2024年05月17日   北京
发布时间 2024-05-17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30.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 点击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通过分析潜在报名单位调整自己的投标计划。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对潜在中标单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本项目为在线营销服务中心2024年北京信息港职场多媒体会议室LED显示屏项目,采购人为 (略) 在线营销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在线营销服务中心2024年北京信息港职场多媒体会议室LED显示屏项目
1.2 项目编号:CMOS*
1.3 采购内容:演示监控屏采购规格为LED显示屏P0.9,面积约5.0625平米。本项目预算为30万元(不含税)

1.4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5 合同履行期限:据实结算的单项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履约结束;

1.6 标包划分及份额:不划分标包。

1.7 拟中选供应商数量:确定 1 名中选人,承担本项目 100%份额。

1.8 最高应答限价:最高限价(不含税)30万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按否决应答处理。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标包1LED显示屏平方米5.063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考察应答人**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同类项目案例(同类项目指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页(包括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应答人还须提供金额累计≥人民币10.00万元的结算合同或订单合同扫描件),每个业绩证明至少提供一张所对应项目的发票扫描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所截图片上必须包括相关查询网页的地址栏,否则该发票无效)。单项合同以合同不含税金额为准,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其相对应的订单合同或结算合同累计不含税金额为准,时间以订单合同或结算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合同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合同无效。合同中未体现签订日期的,视为无效业绩。 (略) (略) 的业绩不能互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答,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关系( (略) (略) )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4.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且影响履约能力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应答人需在应答函中提供承诺)。

5.应答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得是仍在 (略) 在线营销服务中心( (略) 、 (略) 销售分公司)本产品负面行为处理名单内的,或仍在中国 (略) 或 (略) 全集团联动禁止合作名单内的供应商和个人。

三、获取询价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日22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应答人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询价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日09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 ,询价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在线营销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联系地址: (略) 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001室

邮编:*

联系人:孔令祯 电话: *

联系人:梁晓玲 电话: *

联系人:武立忠、郭垠萱、张子明、孔宁宁、戚泉水

电子邮件:konglingzhen.*@*hinaccs.cn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应答人须按下述所列的所有步骤进行操作以完成全部购买文件流程:

(1)新注册供应商,在发起文件购买之前,请仔细核对、完善贵公司注册信息,若因注册信息错误出现无法办理CA证书等情况请及时联系公告中的项目负责人及ES后台电话400-139-0123协助解决。如因供应商注册信息错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招投标过程并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应答人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ES系(http://**),登录后进入“投标管理”-“投标应答”-“购买标书”界面,选择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应答人应及时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下载比选文件,完成下载后应答人即购买文件成功。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应答人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下载的为准。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在线营销服务中心/华信咨 (略)
**日
, (略)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