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一江山大道以南、中心大道以东地块
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一江山大道以南、中心大道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地块位置: (略) 椒江区洪家街道,地块东至用地界线,南至用地界线,西至中心大道,北至一江山大道
调查结论: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确认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第14条,可不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因此本地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可作为商业用地兼容文化设施用地(B1/A2)进行后续的开发。
调查单位:中煤科工集 (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