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智能审核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9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73.8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
点击查看 | 招标方式 | 点击查看 |
潜在报名单位
|
点击查看 | 潜在中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智能审核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获取谈判文件期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进行领取谈判文件操作,并于**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
交易系统编号:SJ-ZC-*-01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智能审核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3.8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A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智能审核系统项目 | 1宗 | 主要包含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智能审核系统和所需硬件服务器的安装调试等。 | 73.8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具备实施条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工作并上线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泰财采【2022】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报价无效。
2.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获取谈判文件期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进行领取谈判文件操作。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38-*。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并且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信息保持一致。
方式: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行政监督单位: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晶 联系方式:0538-*
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略) 泰山区东湖路32号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利和 (略)
地 址: (略) 泰山区外环路北旧镇2号商业楼5楼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 话: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