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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全厂智能管理综合系统基础工程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20日   浙江
发布时间 2024-05-2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110.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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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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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全厂智能管理综合系统基础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 (略) 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已由中国 (略) 以《关于中石化 (略) 扩建150万吨/年*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聚项目总体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南京分公司。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全厂智能管理综合系统基础工程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 (略) 镇海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10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主要包括150万吨/年蒸汽裂解、8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50万吨/年芳烃抽提、20万吨/年*二烯抽提、18/6万吨/年*基叔*基醚(MTBE)/*烯-1装置,40万吨/年全密度聚*烯(FDPE)、2*20万吨/年聚烯烃弹性体/α烯烃联合、40万吨/年低密度聚*烯(LDPE)/*烯-醋酸*烯共聚物(EVA)(醋酸*烯酯(VA))联合、30万吨/年聚*烯(PP)、30万吨/年*辛醇、24万吨/年*烯-醋酸*烯共聚乳液(VAE)、20/5万吨/年*基*烯酸*酯(MMA)/*酸联合、20万吨/年*烯腈联合、20万吨/年己二腈、10万吨/年环氧氯*烷/双氧水联合、5万吨/年聚*烯-1、10万吨/年2-*基庚*醇等共计18套高端合成新材料装置以及厂外工程和相关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全厂智能综合管理系统基础工程设计、编制中国石化信息管理部TR2审查文件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智能化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设计金额≥5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系列或信息系统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智能化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设计金额≥50万元)的项目经理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日 10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日 17 时00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 (略) ;

地址: (略) 镇海区蛟川街道中石化镇海炼化发展规划处710室;

邮编:*;

联系人:罗安源;

电话:0574-*(8:30至17:00);

电子邮箱:luoay.*@*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 (略) 南京分公司;

地址: (略) 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8层;

邮编:*;

联系人:徐璐;

电话:025-*;

电子邮箱:*@*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石化 (略) 发展规划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罗安源0574-*

电子邮箱

luoay.*@*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南京分公司

**日

,江苏, (略) ,建邺区,浙江, (略) ,镇海区,南京,宁波,025-6,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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