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
通讯地址: (略)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4-46号全科综合受理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VA鞋材生产项目 | (略) 涵江区新涵工业园涵港大道885号 | (略) 涵江区恺志志鞋材厂(个体工商户) | 福建 (略) | (略) 涵江区恺志志鞋材厂(个体工商户)EVA鞋材生产项 (略) 涵江区新涵工业园涵港大道885号,项目 (略) 涵 (略) 的厂房,租赁面积1524.06m2。项目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EVA 鞋材480万双。 | 运营期: 1、污水防治:项目生活污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防治:项目IP射出/烘干/脱模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设施吸附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①控制设备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 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②厂房隔声设备减震 厂房墙壁、门窗等围护结构的隔声。 ③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存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4、固废防治:废包装袋、废包材、边角料、次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离型剂空瓶、废冷冻油、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