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与宁洛高速公路并行交通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与宁洛高速公路并行交通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2024年05月20日   河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与宁洛高速公路并行交通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与宁洛高速公路并行交通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

1.2采购人: (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工作内容:根据国家、 (略) 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和采购人要求,对平漯周高铁与宁洛高速公路并行进行交通安全性评价,对并行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提交成果报告;配合设计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并根据设计单位设计需要,提供阶段性成果;配合采购人、设计单位参加高速公路相关单位的设计方案及安全评价报告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完善评价报告,直至设计方案及评价报告通过审查;协助采购人做好与安全性评价有关的其他事项。

2.2服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平漯周高铁与宁洛高速公路并行段主体工程、交通安全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完成为止。

2.3服务要求:供应商应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交通安全性评价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工作,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

3.1.3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或安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员证书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3.1.4.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信用中国”(chttp://**)。【提供三项信息查询页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1.4.2供应商自**日以来未曾受过行政处罚,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出具书面声明承诺;

3.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

3.1.5其他要求:

3.1.5.1在整个比选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与其响应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采购人可随时取消其比选或成交资格。

3.1.5.2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表(见附件)通过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enanric.com。初步审核报名供应商条件合格的,在收到报名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比选采购文件》,初审不合格的,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反馈审核结果。

初审合格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比选评审人员将在比选评审会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比选。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0:00(北京时间), (略) 郑东新区艺慧街11号1702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采购公告及结果 (略) 铁路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艺慧街11号17楼

联 系 人:焦先生

电 话:0371-*

附 件:供应商比选报名表

**日


附件

供应商比选报名表

(略) :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 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与宁洛高速公路并行交通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 比选公告及相关资料,对本项目的比选范围、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并确信已完全符合比选采购公告所列的资格要求,愿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比选,恪守信誉,并愿对本表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现申请报名。

报名单位(公章)

2024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其他说明


备注

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