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青财投处〔2024〕2号
发布时间 | 2024-05-2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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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编号[*]HMGC[GK]*-1
二、项目名称:青冈县社会化服务中心智慧一体化档案馆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 (略) 道里区成高百货商行
地 址: (略) (略) 道里区
被投诉人: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南岗区一曼街80号国际大厦703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青冈县社会化服务中心智慧一体化档案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QGJC[GK]*)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
1、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给与质疑回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都应予以答复。
2、中标供应商哈尔滨至冠 (略) 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投标资格。
3、中标供应商哈尔滨至冠 (略) 与本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存在利害关系,涉嫌串通投标。
本机关依法调查、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规定。
(二)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三)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