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3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大溪河镇农村居住小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答疑澄清公告一
发布时间 | 2024-05-2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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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2023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大溪河镇农村居住小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2023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大溪河镇农村居住小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标段编号:czfygc*-011-0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答疑内容如下:
问题: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是否免交投标保证金?
回复: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无免交投标保证金条款,不接受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后免交保证金。请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
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合理价格竞争法)和(信价量化法)的商务标评审”内容中“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报价”的表述,统一修改为“本项目通过资信、技术评审且商务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合理价格竞争法)和(信价量化法)的商务标评标办法对中标候选人的关系企业履约能力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评审,即:(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修改为: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50人以上。
②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小岗 (略)
地址: (略) 凤阳县府城镇西华路与惠政路交叉口明中都文化旅游商业街C02-5幢101号
联系人:邱站长
联系方式:0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筑城 (略)
地址: (略) 来安县南城美都12幢302室
联系人:莊金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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