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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路段“9?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05月20日   湖南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2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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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路段9?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日23时54分,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1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严肃责任追究,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略) 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江永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潇浦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江永县永明东路路段“9·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调阅资料、人员问询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组认定,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路段“9?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当事人情况

1.周*斌,湘MAA977轻型自卸货车驾驶员,男,33岁,身份证号*****,住江永县潇浦镇塘背村五组264号,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2.*,受害人,男,49岁,身份证号*****,住江永县潇浦镇允山社区允山居委会489号。

车辆情况

大运牌湘MAA977轻型自卸货车,登记日期为**日,车辆登记所有人为周*斌,车架号:LG6ED54H2HY*,中国人民 (略) (略) 承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号:PDZA*375,未投保商业险。

(三)车辆装载情况

湘MAA977号轻型自卸货车核定车货总重4290公斤,实际总重17690公斤,载物超过核定的载质量。

(四)事故道路情况

事故发生在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与永回路交叉路口,路口设交通信号灯,沥青路面,夜间有路灯照明,永明东路东西走向,东往白水桥,西至原汽车总站接永明中路;永回路南北走向,南往回龙圩,北至原汽车总站接幸福路。永明东路车行道宽18.4米,设置中心隔离栏杆,路口东设人行横道及行人红绿灯;路口南永回路车行道宽15.3米,人行横道设在路口南侧47米处,未设行人红绿灯。永明东路与永回路交叉路口建有三角形绿化岛,种植有高杆绿植,边缘设有宣传标语。

(五)有关检测鉴定情况

1.机动车安全检测:江永县交警大队聘请江永县永 (略) 于**日对湘MAA977号轻型自卸货车进行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验结论为整车制动不合格。

2.酒驾、毒驾鉴定:经江永县公安交警部门对周*斌采用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0毫升/100毫升。毒驾未鉴定。

(六)责任认定情况

**日,江永县交警大队作出第*10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9·1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周*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谭*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二、事故发生经过

调查组通过监控视频、车载行车记录仪、现场勘查、救援情况、调查询问等调查,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日晚上,周*斌驾驶湘MAA977轻型自卸货车从江华海螺水泥厂载运水泥来江永,23时54分,从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红绿灯路口左转弯驶入永回路时,撞倒并碾压横过永回路的行人谭*,造成谭*受伤, (略) 抢救无效于9月13日0时50分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周*斌驾驶制动性能不合格、“大吨小标”(空车实际重量6589公斤,出厂标定重量2600公斤)的货车上路行驶,载物超过核定的载质量(核定车货总重4290公斤,实际总重17690公斤),通过路口时观察不周,没有及时发现通过路口时未走人行横道、未按交通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的行人谭*,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路段“9?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周*斌,男,驾驶制动性能不合格,“大吨小标”的货车上路行驶,载物超过核定的载质量,通过路口时观察不周,没有及时发现行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谭*,男,通过路口时未走人行横道,未按交通信号灯的表示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加强路面巡查管控,严查交通违法行为。针对本次事故中货运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大吨小标”、严重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有针对性的查验相关证照,依法查处不合格车辆、改装车、报废车上路行驶及货运车辆严重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举一反三, (略) 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路政、交警、城管等部门要进 (略) 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拆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广告牌等设施,完善、修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合理设置、完善路口人行横道及交通信号灯。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自律意识。要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工作,提高驾驶人安全技能、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要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及标志标线安全通行,防范事故发生。

江永县潇浦镇永明东路路段“9?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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