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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富瑞斯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印刷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2024年05月20日   浙江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温 (略) 年产300吨印刷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日起,截止**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 (略) 年产300吨印刷膜建设项目

温 (略) 是一家主要从事印刷膜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 (略) (略) 龙金大道(东河村)( (略) 厂房内第十一幢3层)厂房内投资建设温 (略) 年产300吨印刷膜。本项目总投资为420万元,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300吨印刷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本项目厂界最近距离

规模

环境质

量目标

经度

纬度

声环境

(厂界外200m)

西侧民宅

120.*

27.*

居民

大气环境、声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

西侧

约183m

约361人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大气环境

上河头村

120.*

27.*

居民

大气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南侧

约1576m

约460人

西桥村

120.*

27.*

居民

西侧

约368m

约1350人

双河社区

120.*

27.*

居民

西南侧

约1772m

约220人

龙和村

120.*

27.*

居民

东南侧

约1271m

约489人

新陡门村

120.51302

27.*

居民

西北侧

约1627m

约380人

下水门村

120.*

27.*

居民

东南侧

约952m

约410人

三垟社区

120.*

27.*

居民

西南侧

约1207m

约680人

东河村

120.*

27.*

居民

西北侧

约680m

约1009人

陈良村

120.*

27.*

居民

东侧

约442m

约180人

咸园社区

120.*

27.*

居民

北侧

约1631m

约863人

东排村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约1527m

约390人

砖瓦村

120.*

27.*

居民

西北侧

约845m

约270人

朱家站村

120.*

27.*

居民

西北侧

约1994m

约516人

胜利社区

120.*

27.*

居民

西南侧

约2040m

约1208人

西河村

120.51499

27.*

居民

西南侧

约963m

约730人

下垟郑社区

120.*

27.*

居民

东北侧

约248m

约860人

新兰社区

120.*

27.5756

居民

北侧

约818m

约1080人

西排村

120.*

27.5768

居民

东北侧

约1272m

约1000人

杨家宅社区

120.*

27.*

居民

西南侧

约465m

约620人

(略) 宏程小学

120.*

27.*

师生

东北侧

约717m

约1050人

(略) 第四中学

120.52741

27.*

师生

东北侧

约2292m

约1120人

(略) 第九小学

120.*

27.58232

师生

西北侧

约2280m

约650人

龙港实验中学

120.*

27.56211

师生

东侧

约1260m

约1520人

(略)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

120.*

27.*

师生

东侧

约1160m

约1310人

(略) 第二高级中学

120.*

27.*

师生

东北侧

约1302m

约1870人

(略) 龙港中学

120.53848

27.*

师生

东南侧

约2337m

约2060人

(略) 第九中学

120.*

27.*

师生

西北侧

约540m

约910人

(略) 湖前小学

120.*

27.*

师生

西北侧

约878m

约1520人

附近内河

/

/

地表水

水环境

III类水环境功能区

北侧

约51m

/

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1)营运期地表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根据调研,本项目所在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标准限 (略)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略) (略) 。 (略) (略) 统一达标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地下水

根据工程分析, (略) 政给水管网统一供应,不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对该区域地下水影响不大。但企业需加强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泄漏的监测和监管,对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检测、及时修复,对泄漏率超过标准的设备实施改造,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减少液体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废水处理设施等构筑物的防渗防漏措施,如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池体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严防污水泄漏事故的发生。防止地下水污染遵循源头控制、防止渗漏、污染监测及事故应急处理的主动及被动防渗相结合,以及地上污染地上防治、地下污染地下防治的设计原则。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有机废气最大落地浓度符合相关标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1)营运期声环境

噪声影响预测表明,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到达周边敏感点到达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1)营运期固废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残次品、一般包装材料和废印刷辊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沾染有毒有害的废包装桶、废催化剂、废抹布、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废墨渣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只要企业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分类管理,搞好固废收集和分类存放,并做好综合利用,则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做到妥善处置,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经物质及生产设施危险性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不存在重大风险源。本项目所用的原材料均存放在生产车间内,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在加强厂区防火管理、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事故发生概率很低,经过妥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 (略) (略) 达标排放。

2、废气:设置独立密闭的印刷车间,车间微负压集气,印刷(包含调配、擦拭)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屋顶DA001排气筒20m高空达标排放。

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车间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温 (略) 年产300吨印刷膜建设项 (略) (略) 龙金大道(东河村)( (略) 厂房内第十一幢3层),经环评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 (略)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 (略) 包装印刷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 (略)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和《关于加强2022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符合公众参与有关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 址: (略) 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温 (略) 联系人:陈美秋 联系方式:1870***888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公示单位:温 (略)

二〇二四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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