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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

2024年05月20日   广东
发布时间 2024-05-2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340.26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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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

本比选项目为【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比选人为【广东 (略) 】,比选编号: 4409XQFA*94。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所在地: (略) (地点以比选人指定国内地址为准);

1.2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止;

1.3 预算金额:含税*.39元,本项目报价不允许超过最高报价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比选文件),参选人报价高于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 采购范围:本次主要采购内容为租用水平定向钻机10台(每台配置1名操作人员),租赁期限为三个月,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取1个中选人负责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等工作。

1.5 分包划分:本比选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租赁机械设备的基本要求:租赁机械设备须具有生产合格许可证,每台设备配置一名操作人员及操作人员人身意外险。

1.6 项目租赁期为:自双方合同签订起算3个月。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税金额为*.39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略) 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参选人需具备机械租赁经营范围。

2.2企业信用

参选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需提供网站截图。

2.3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电信运营商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4股权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5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资格审查方法

3.1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3.2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参选人应理解此项目非最低价中选。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5 】月【21】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售卖纸质采购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供下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至邮箱:cengxiaoli.gsc.*@*hinaccs.cn,经审核符合相关要求后,比选文件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参选人指定邮箱。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

(3)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

(4)报名登记表

4.3比选文件售价 0 元整,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 24 】年【 5 】月【27】日【10 】时【00 】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海珠区前进路塘边新街14号】,文件接收人:曾小丽,电话:*。邮寄地址同上,如选择邮寄,请选择顺丰速运,本项目仅接受顺丰速运邮寄方式。

5.3 本项目将进行现场唱价。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 参选保证金:不收取。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阳光采购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东 (略)

地 址: (略) 海珠区前进路塘边新街14号

邮 编:*

项目负责人:曾小丽/电话:*。

8. 比选文件获取联系人

姓 名:曾小丽

电 话:*

电子邮件:cengxiaoli.gsc.*@*hinaccs.cn

比选单位:广东 (略)

2024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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