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培训中心食堂食材配送年度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21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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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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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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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详见内容 |
项目名称: | (略) 福 (略) 培训中心食堂食材配送2024-2025年度 | ||
项目编号: | 2420A* | ||
项目地址: | 深圳 | ||
项目概况: | 为从源头上保障食材的卫生安全,降低采购成本,杜绝食堂管理漏洞,现招标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进行食材配送服务。 | ||
公告名称: | (略) 福 (略) 培训中心食堂食材配送2024-2025年度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福 (略)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年度履约考评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为从源头上保障食材的卫生安全,降低采购成本,杜绝食堂管理漏洞,现招标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进行食材配送服务。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仅需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5、不存在《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 (略) 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6、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 ||
联系人: | 李工 | ||
联系电话: | 0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