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黄鹿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 2024-05-21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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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支部、镇级各部门:
为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根据秸秆禁烧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我镇2024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目标为引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鼓励发展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全年实现“天空不见烟雾,田间不见黑斑”。
三、工作原则
坚持联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的工作原则,并将禁烧要求纳入各村《村规民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禁烧网络。
坚持以疏为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发生,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活土还田覆盖栽培、田边地角堆沤和收集回收利用等技术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坚持科学考核,奖惩挂钩原则,将工作成效与镇、村、社干部绩效考核挂钩,逗硬奖惩。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镇村两级通过文件、会议、公告、广播、喇叭、宣传车、学生作文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略) 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知识宣传到农户、机关、学校、企业,实现舆论宣传全覆盖。切实做到宣传动员有车辆、有标语、有资料、有经费保障。
(二)加强领导,强化督查,认真组织,落实责任。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驻村干部、各村支书为成员的黄鹿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镇与村、村与社、签订《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目标责任书》和村社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的方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实现“不见火光、不见烟雾、不见黑斑”的工作目标。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各村支部书记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农户为家庭承包(流转)土地所种植作物等秸秆禁烧的责任人,切实履行禁烧和督查职责,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全镇成立2个片区督查组,每个村成立一个巡查组,昼夜巡查,全天候保持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巡查警示处理。同时,要加强禁烧工作期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禁止农户向沟渠、河边、道路丢弃秸秆。
五、严格考核
秸秆禁烧作为我镇“七大底板”之一“生态环境保护”的组成部分,凡出现被县级部门及以上通报,造成我镇年度综合考核扣分的,村支部书记和联村领导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全镇通报,该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取消该村当年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