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清河县精神病医院清河县第六医院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21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22.0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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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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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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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项目名称: (略) 清河 (略) (清 (略) )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HZYQH-*
采购人名称: (略) 清河 (略) (清 (略) )
采购人地址: (略) 清河县渤海路与武松街交叉路口东北角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爱科 *
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鸿之业 (略)
报名地址:河北鸿之业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宋立云0319-*
采购内容: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
最高限价:*元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对所售产品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
2)投标的医疗器械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制造商投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经销商投标,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无不良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须知:
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到河北鸿之业 (略) 报名。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日至**日
时刻说明: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除外)
领取文件联系电话:0319-*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500元
投标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鸿之业 (略) 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宋立云
联系方式:0319-*
本公告发布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