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招标公告 >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持牌金融机构落户、飞机租赁业务奖励分项申报指南2024年第一批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持牌金融机构落户、飞机租赁业务奖励分项申报指南2024年第一批

2024年05月21日   广东
发布时间 2024-05-21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详见内容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 点击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通过分析潜在报名单位调整自己的投标计划。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对潜在中标单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招标状态 详见内容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前海管理局现开展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海合作区的金融及其他相关法人(含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机构)。

  二、申报条款

  《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条(一)项。

  三、申报时间

  自**日至**日

  四、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盖章扫描件

2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盖章扫描件

3

租赁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及近3个月租金发票,如申报截止日前处于免租期无法提供租金发票的应提供物业管理费发票;

自有办公用房:购房合同、房屋所有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信息查询单。

盖章扫描件

4

2024年纳税证明

税务系统下载盖章扫描件

5

申报主体上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人数佐证材料(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代扣代缴-单位申报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单位申报记录截图盖章扫描件

6

深圳信用网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盖章扫描件

7

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

盖章扫描件

8

授权书(见附件3)

盖章扫描件

9

前海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需)

盖章扫描件

  (二)分项材料清单

  申报主体还应根据所申报条款提供以下分项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一、持牌金融机构落户扶持补充材料(第八条)

1

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批准备案文件/业务资质文件

盖章扫描件

2

(略) 或其他一级分支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第三项)

盖章扫描件

3

实收资本验资报告(第四项、第五项)

盖章扫描件

二、飞机租赁业务扶持补充材料(第十条第(一)项)

1

专项审计报告(应列明飞机、航空专用设备等租赁业务合同金额、租赁期限以及对应的租赁物品清单)

盖章扫描件

2

租赁合同

盖章扫描件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所有申请机构均需提交基础申报材料;

  (二)机构申报的所有材料,除另有说明外,需加盖单位公章,非空白页(含封面)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需盖骑缝公章;

  (三)材料中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均须由第三方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四)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由有翻 (略) 出具并加盖翻译章);

  (五)申报材料所提扫描件,是指原件扫描件;

  (六)前海管理局有权视需要查验申报文件原件;

  (七)前海管理局有权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申报指南上述申报材料清单的内容进行解释,特殊情况可用其他材料替代或补充证明。

  六、申报程序

  (一)递交资料

  申报主体登录前海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由“领补贴”专区进入金融业政策申报模块,线上提交申报材料。

  (二)受理审核

  前海管理局根据《管理办法》及申报指南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

  审核通过的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前海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前海管理局应当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对事项进行公示,异议不成立的,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异议人。

  (四)拨付资金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报主体提交银行账户确认函、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与前海管理局签订扶持协议后,前海管理局将相应扶持资金拨付至申报主体账户。

  七、其他事项

  (一)审查过程中如需申报主体补正材料的,请于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齐。

  (二)本申报指南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1.前海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技术问题咨询:0755-*

  2.申报材料问题咨询:0755-*、0755-*

  附件:

  1.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

  3.授权书

  4.《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3〕2号)

   (略) 前海管理局

  **日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