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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24年05月21日   福建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地理位置

(略) 罗屿岛北侧岸线

建设单位联系人

蔡懿

项目名称

(略) (略)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略) (略)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

建设地点: (略) 罗屿岛北侧岸线;

项目投资:*.82万元;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2个7万吨级散货泊位,岸线长度526m,新建护岸188m,并同步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设计年吞吐量90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960万吨(主要货种为铁矿石、煤炭)。

辐射源情况:拟建项目不存在电离辐射源,且无辐射使用情况

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项目职务

姓名

技术职务

项目负责人

郑志钦

工程师

报告编写人

魏强

工程师

廖美玲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评价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生产性粉尘:其他粉尘(铁矿石尘)、煤尘;

②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夏季)、微波辐射、工频电场。

评价结果:

通过类比调查,结合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预测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害因素和物理因素均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拟建项目属于“(55)水上运输业(553)水上运输辅助活动(5532)货运港口(5531)客运港口”,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2、根据拟建项目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建议建设单位对应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2、建议建设单位明确各工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配置;

3、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规范晚上辅助用室的设置;

4、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对《预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完善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评价;

2、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

3、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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