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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05月21日   新疆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 (略) (略) 重庆路加油加气站新建项目

独山子区

中 (略) (略)

新疆朗泰晟源 (略)

项目位 (略) 独山子区重庆路以东,昆山路以北。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为:油罐区新建2座30m3卧式埋地SF双层汽油储罐,利旧安装1座50m3SF卧式埋地双层柴油储罐;新建加油罩棚,设置1台四枪双油品潜泵加油机、2台双枪双油品潜泵加油机;配套建设一层站房(216.9m2)、隧道式全自动洗车机等辅助工程,隔油沉淀池(100m3)、化粪池(50m3)、危废贮存点(10m2)、导流槽及隔油池(2m3)、围墙等公用工程。

项目建成后,销售汽油(92#、95#)3000t/a、柴油(0#、35#)500t/a。项目总投资14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万元。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卸油、加油、储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处理后,经高于地平面4m排气口(DA001)排放,厂界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限值要求,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应小于等于25g/m3。本项目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加强对VOCs的管控措施,确保站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表A.1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生活污水及办公区清洁废水。洗车废水排至沉淀池,生活污水及办公区清洁废水排入化粪池,均定期清运至独山子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危险废物(清罐油泥、废活性炭、废弃含油手套及抹布、含油棉纱、含油废砂、废润滑油、废油桶、油渣)和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清罐油泥不在站内贮存,直接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活性炭、废弃含油手套及抹布、含油棉纱、含油废砂、废润滑油、废油桶、油渣,均由专用容器收集后,分区贮存于危废贮存点,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1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罐区、加油区(含导流槽)、危废贮存点、隔油池、隔油沉淀池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

(略) 储备粮库工程

克拉玛依区

(略) (略)

新疆新达 (略)

拟建项目位 (略) 农业综合开发区产业加工区,北侧紧邻蓝天大道辅道,西侧为绿成乳业,南侧为空地,东侧紧邻创业四路。

项目分两期建设高标准、智能化粮库,设计总仓容为7万吨的小麦散装平房仓,本期建设5万吨的小麦散装平房仓,预留2万吨的小麦散装平房仓于二期建设。

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散装平房仓5栋(每栋仓容量1万吨,用于存储小麦),成品库1座(容量2800吨,用于存储大米),烘干中心1座,内设一条300t/d烘干生产线,设置烘前仓2座,烘后仓3座(用于储存玉米),使用1台连续式燃气烘干机为烘干中心供热;配套建设2台0.26t/h燃气式热水锅炉用于生活供暖,消防水池(600m3)等辅助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5.8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平房仓和成品库卸粮、输送粉尘,烘干中心湿粮下料、清筛粉尘,连续式燃气烘干机燃烧废气以及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烘干机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大气发〔2019〕127号)(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每台燃气锅炉废气均经低氮燃烧处理后,共用一根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50mg/Nm3。

平房仓、成品库及输送均为全密闭,烘干中心清筛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软水制备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平房仓和烘干中心清筛出的粮食杂质及除尘器粉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清筛出的粮食杂质、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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