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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科新能源锂电池研发生产项目

2024年05月22日   广东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力科新能源锂电池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石排镇石崇横路21号105室
建设单位 力科能源(东莞)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0万元,占地面积15251.03m2,计划总建筑面积57384.92m2,项目主要从事锂电池的组装生产,项目组装生产锂电池10000万个/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点胶、固化、回流焊、锡膏印刷、钢网清洗、波峰焊、焊锡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58m);热缩、打胶、烘烤、装配、喷码、人工清洁工序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58m);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厂界加强车间管理;厂区加强车间管理;水环境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其他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 (略) 政截污管网;清洗废水经收集至零散废水收集装置后,交由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边界噪声基础减振、车间隔声;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为了做好生产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减轻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公示时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标签: 锂电池 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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