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2024年05月22日   山东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项目名称: 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田庄镇于幸路西、飞航路南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公示时间: **日 至 **日
项目概况: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青岛 (略) 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项目购进国产设备30台/套,建设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2条,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利用原有项目3#车间进行生产,项目未建,建成后年产锂电池负极材料18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碱液喷淋塔废水定期清渣,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化粪池须严格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热风炉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烘干工序中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投料、收料、包装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相关限值。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相关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外售综合利用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包装袋、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尘、碱液喷淋沉渣、废钢丝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利用和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采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邮政编码: *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