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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镶黄旗年屠宰加工45万只肉羊项目、锡林郭勒巴彦宝力格机场建设项目、内蒙古滦河多伦县白音卜罗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2024年05月22日   内蒙古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内蒙古镶黄旗年屠宰加工45万只肉羊项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巴彦塔拉镇昆都仑嘎查

内蒙古提篮子 (略)

内 (略)

场地占地东西200米,南北150米,面积30000m2,合45亩,总建筑面积11262m2。新建屠宰加工生产线,设自主屠宰线一条,年屠宰加工肉羊45万只。主要建设内容为:屠宰车间4558m2、冻结间、冷库1776m2、待宰圈、急宰600m2、辅料库1500m2、羊废弃物处理288m2、食堂、倒班宿舍1920m2、门房90m2、污水处理300m2、消防水池、泵房80m2、锅炉房150m2

(一)、大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待宰圈封闭建设,地面硬化,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日产日清,粪便清理后需及时冲洗待宰圈;同时每日定期对待宰圈喷洒除臭剂,微负压收集至屠宰车间“水喷淋+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屠宰车间及时冲洗地面,保持车间干净卫生,采用风机排风,并在排风口安装除臭设备(“水喷淋+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格栅渣、污泥及时处理,收集的气体经安装“水喷淋+生物除臭”装置进行除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羊废弃物处理间采取日产日清方式,每天进行喷洒除臭剂,固体废物清理完毕后及时对堆放地进行冲洗,保证干净卫生;食堂采用油烟净化器对食堂油烟进行处理,然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排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后,暂存至厂区内4000m3污水暂存池后,部分回用于厂区清洗用水,剩余部分由镶黄旗污水处理厂拉运进行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采用低噪声设备,厂界设备噪声对外界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四周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封闭的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餐厨垃圾在食堂设密闭垃圾桶,及时拉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隔油沉淀池废油定期清掏、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病死羊、不合格胴体、不可使用内脏、淋巴、修整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粪便、胃肠内容物、废滤料、废离子交换树脂。①待宰圈采用干清粪,粪便日产日清,临时存放封闭式的羊废弃物处理间, (略) 进行农田堆肥;②胃肠内容物暂存在羊废弃物处理间内,用密封桶装置于羊废弃物处理间,集中送至有机肥厂进行堆肥;③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用袋装收集后置于羊废弃物处理间,该污泥无生物风险,不含有机溶剂和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可用作农肥;④锅炉房软水制备采用离子交换装置,设备内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更换后回收;⑤屠宰车间级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备使用滤料吸附,吸附剂滤料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⑥项目屠宰过程产生的病死羊、不合格胴体、不可使用内脏、淋巴、修整废物先收集至病畜间后送至赛罕区盛宇病畜隔离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检疫废物、隔油沉淀池废油。隔油沉淀池废油定期清掏、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检疫废物临时储存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区设危废暂存间1座(10m2),建造要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满足本项目生产需要。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取了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建设单位于**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了首次公示。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日至4月23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在此期间在锡林郭勒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同时在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张贴了信息公示材料。在全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

2

锡林郭勒巴彦宝力格机场建设项目

(略) 北郊巴彦宝力格嘎查,距 (略) 区直线距离41km

锡林 (略)

锡林郭勒盟格 (略)

锡林郭勒巴彦宝力格机场为B类跑道型通用机场,机场飞行区等级2B,机场跑道长1200m,宽30m;安全道长100m,宽20m;机场停机坪150m×40m;机场使用机型为小型固定翼飞机,不使用直升机;设计主机型为Y-5B型飞机和Y-12型飞机,设计最大机型为Y-12型飞机;机场不建设助航灯光系统,不开放夜航;机场航程规划在以机场跑道基准点为中心,半径5km以内、高度500m以下空域内飞行使用,主要用途为飞行培训、应急救援、抗灾防灾等

(1)废气: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源是飞机尾气、航空煤油存储加油过程中油气挥发废气。

①飞机尾气污染防治措施

飞机起降的飞机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2、非*烷总烃、CO等,属于流动源且为间歇式排放。由于项目区机场目标年飞行量小,污染物排放量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②航空煤油存储加油过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的航空煤油存储加油过程中挥发废气,主要采取地下式固定油罐储存,全密封结构,采取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装置采取冷凝回收工艺,减少卸油过程油气的挥发。加油车加油过程采取油气回收装置,减少挥发性烃类气体的挥发等措施。

③食堂油烟

项目的食堂采用液化石油气和电作为食堂的烹饪的燃料能源,食堂餐饮油烟经过专用的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送到楼顶1.5m高处排放。

(2)废水:运营期机场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生活、餐饮废水。生活、餐饮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等。

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机场绿化及场内道路降尘,不外排;机场飞行区雨水排水采用自然排水,项目区北高南低,机场雨水可依地势向南侧低洼地区排放。

(3)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飞机维护保养过程更换的废旧轮胎。机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飞机维护保养过程更换 (略) 处理。

危险废物包括航油储罐清罐废物、飞机维护保养过程更换的废机油、飞机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等,项目在机库内建设10m2的危废暂存间,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机场运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为飞机起降——起飞、降落滑行过程产生的飞机噪声。根据预测结果,机场噪声大于70dB的噪声覆盖区域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分布。项目建成运营后飞机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较小。通过合理调度飞行时间(飞机起降的时间)、严格控制飞行区域、选择低噪声飞行程序等措施可有效降低飞机噪声影响。

**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分别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建设单位于**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网络公示,公示有效期10个工作日;**日和**日在《锡林郭勒日报》上进行了2次公示,并在工程影响区域内同步开展张贴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3

内蒙古滦河多伦县白音卜罗段治理工程

多伦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滦河干流黑风河汇入口上游 200m 至小河子河汇入口

锡林 (略)

本工程治理段起点位于滦河干流黑风河汇入口上游 200m 至小河子河汇入口,①河道疏浚工程:滦河干流河道疏浚 17.96km。②护岸工程:新建护岸 28 处,总长 15.027km,其中:干流新建护岸 27 处,总长 14.408km(左岸共 10 处,总长6.437km;右岸共17 处,总长7.971km),支流小河子河新建左岸护岸 1 处,长 0.619km。③支流汇入口防护:支流汇入口防护 2 处,总长 0.608km,分别为黑风河汇入口0.388km 和小河子河汇入口 0.22km。④建筑物工程:新建 4 座农桥,拆除涵洞重建农桥。

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设置围栏,在确保安全等前提下,采取优化施工工艺、密闭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等无组织排放。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运输车辆禁止超载,表面覆盖篷布。施工生活区全部就近租用。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宿化粪池或者防渗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基坑排水附近滦河河道内等。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区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项目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统一清运,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须严格按照住建部门要求进行处置,统一收集后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弃土在河道两岸管理范围内就地摊铺整平,三个摊铺段选取远离滦河河道岸边的地势低洼段,回填厚度与原始地面齐平;弃土区表层土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场地实施恢复。基坑废水处理过程沉淀产生的泥沙经晾干后回用于堤防填筑,不外排。

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产生,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截止目前阶段,对项目进行了两次公示。建设项目于**日-3月13日在多伦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一次公示同时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向公众告知有关本项目的信息,链接为:http://**。**日~**日在多伦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二次公示同时发布了公众意见表,链接为http://**:8080/eportal/ui?pageId=33f558a85c*ae*b79&articleKey=ac7eb8da1c0a4a8ba*d48506ad6&columnId=78e574af5f9348dda77a635bea6c4e90

,同时在《锡林郭勒日报》上同步进行了二次公示( **日、4月9日),并同步在建设沿线进行了张贴公示。

2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0479-*(传真)。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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