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田坝米田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及公众参与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人民政府拟开展宣威田坝米田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征收土地有关工作。为切实保障被征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拟征收土地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告,公开征询公众对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及建议。
一、拟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宣威田坝米田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二)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三)征地范围:涉及田坝镇腊家村民委员会第三、四村民小组,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5510公顷,其中农用地0.5510公顷(均为林地),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具体为田坝镇腊家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5496公顷(均为林地);第四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0014公顷(均为林地)。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对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二)对征收土地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三)对征收土地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四)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一)拟征收土地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拟征收土地对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三)拟征收土地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四)公众对拟征收土地的态度;
(五)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地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征地主管单位: (略) 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 (略) 双龙街道文化路
联系人:朱海霞
电话:0874—*
邮箱:*@*q.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通讯地址: (略) 双龙街道吉安街60号
联系人:时艳芳
电话:*
邮箱:*@*q.com
六、公告时间
**日—**日,为期10天。
七、公告说明
(一)公众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三)公众对拟征收土地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略)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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