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7
二、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 (略)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368号2号楼21栋 | 337,9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公共安全服务 | (略) 锦江 (略) 安保服务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 337,9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强、李勇、朱敏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4万元;2.计划备案编号:*29159[2024]01602;3.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地址: (略) 锦城大道366号。4.服务范围: (略) 锦江 (略) 提供门岗守护、办公楼安全守护、秩序维护、人员安全检查、安保巡逻和安保监控等安保服务;服务要求:(1)供应商负责派驻安保人员的管理,教育和业务培训,统一配发保安制服、工作所需基本装备,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购买社会保险;(2)服务人数:派驻安保人员不少于6名;已包含换休人员,供应商自行考虑换休安排,供应商不得以休息、调休、换休等理由缺岗等;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服务方式、服务岗位配置及岗位职责要求、用工要求、考核方法等。5.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成财采〔2019〕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成财采发〔2019〕19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 (成财采发〔2022〕19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及执行相关采购政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锦江 (略)
地址: (略) 锦江区天仙桥南路5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
联系方式:028-*转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转804
四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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