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辽蕾计划”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00012
二、项目名称: (略) 清河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辽蕾计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清河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辽蕾计划”项目
供应商名称: (略) 向日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细河区莱茵小镇东门3-2
中标(成交)金额:398,000(元)
评审总得分:87.1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清河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辽蕾计划”项目
服务类
名称: (略) 清河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辽蕾计划”项目(C*社会救助服务)
服务范围: (略) 清河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服务要求:(1)开展对象排查。聘请人员协助儿童主任开展儿童生活状态巡访,做好困境儿童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及时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内信息。(2)政策宣传。通过开展集中活动、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宣传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儿童办理应享的福利待遇、救助政策等。 (3)关爱慰藉。利用假期或节日针对重点需要关爱保护的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慰问及关爱保护等活动。 (4)监护指导。协助社区(村)儿童主任走访排查留守儿童,指导其父母与被委托照护人签定委托照护协议,并将协议上传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5)危机介入。排查发现辖区内监护不当或监护缺失儿童、受侵害或受虐待儿童,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公安机关或未保机构。(6)承担课题。承担2023年民政部课题调查问卷。(7)心理关爱。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定期开展心理评估、心理辅导及心理治疗。(8)社会保护。通过制作公益视频、现场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社区活动及社区实践等工作,达到增强社会意识、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目的。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工作。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方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文茹、王雅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清河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辽蕾计划”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辽宁 (略)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9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清河门区民政局本级
地址: (略) 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联系方式: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细河区民族街*217-3-2门
联系方式:04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佳丽
电 话:041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略) 清河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辽蕾计划”项目.doc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清河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辽蕾计划”项目
供应商名称: (略) 向日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