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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0583破152号苏州康禾之星五金机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清算受理裁定书

2024年05月22日   江苏
发布时间 2024-05-22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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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民事裁定书

(2024)苏0583破申153号

申请人: (略) 镇门派门窗经营部, (略) (略) 镇华城美地花园东岸公寓 1 幢 3 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1TAWUQ04。

法定代表人:冯军。

被申请人:苏州康禾 (略) , (略) (略) 玉山镇城北中路 1288 号正泰隆国际装备采购中心 2 号馆 1057 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1MFQ0U7K。

法定代表人:陶金龙。

本院 (略) 周市镇门派门窗经营部与苏州康禾 (略) 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 (略) 周市镇门派门窗经营部以苏州康禾 (略)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 (略) 执行局将苏州康禾 (略) 移送破产审查,本院执行局遂决定将其移送破产审查,本院编立(2024)苏 0583 破申 153 号案件立案审查。

本院查明:苏州康禾 (略) 于 2016 年 3月 3 (略) 行政审批局登记成立, (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万元。现登记法定代表人为陶金龙。

经营范围:五金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电子设备、电动工具、手动工具、气动工具、空压机、电焊机、发电机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略) 镇门派门窗经营部与苏州康禾 (略) 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略) (略) (2022) 苏 0583 民初 11940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 (略) 周市镇门派门窗 (略) 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8700 元,本院已立案受理,执行案号为(2022)苏 0583 执 8684 号。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苏州康禾 (略) 在苏州范围内未见有不动产登记;名下有苏 ERB669 车辆去向不明未能实际控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苏州康禾 (略) (略) 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债务尚未履行,现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 (略) 申请执行转破产审查。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 (略) 管辖。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 (略) 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略) 经申请执行人之一同意的,应当裁定中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 (略) 。具体到本案中,本院在申请执行人申请后,有权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其次,苏州康禾 (略) 作为企业法人,属于破产主体适格,其住 (略) ,本院具有管辖权;再次,从苏州康禾 (略) 债务来看,其有执行案件未履行, (略) 强制执行仍未履行债务,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综上,本院认定苏州康禾 (略)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五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略) 周市镇门派门窗经营部对苏州康禾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员 苏军伟

二O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周 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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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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