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并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5-22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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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自然资告〔2024〕01号
喜德 (略) ,在2018年1月通过拍卖出让的方式取得位于喜德县光明镇光明社区的喜拍2017-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用地;光明镇环城东路社区的喜拍2017-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
(略) 规划调整,经喜德县人民政府批准喜拍2017-5号地块进行部分收回土地和置换土地;喜拍2017-8号地块进行部分收回土地和置换土地,企业缴纳对应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为推进县城新区开发建设等相关工作,喜德文旅新城一期开发项目将于年内实施。喜德文旅新城一期项目包括住宅5号地块和商业2号地块, 其中住宅5号地块涉及两宗土地权证,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分别是:川(2019)喜德县不动产权第*号、川(2023)喜德县不动产权第*号,该两宗地相邻且规划条件一样,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一样;商业2号地块涉及两宗土地权证,用途均为“商服用地”,分别是:川(2019)喜德县不动产权第*号、川(2023)喜德县不动产权第*号,该两宗地相邻且规划条件一样,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一样。
根据企业要求合并的申请,因拟同意将上述住宅5号地块两宗土地使用权合并和商业2号地块两宗土地权证进行合并。合并内容为:川(2019)喜德县不动产权第*号与川(2023)喜德县不动产权第*号合并;川(2019)喜德县不动产权第* 号与川(2023)喜德县不动产权第*号合并。合并后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喜德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现将上述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0834-*
附件:合并宗地示意图
喜德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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