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看守所采购功能用房桌椅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22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4.0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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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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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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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一、项目概况:
(略) 看守所提审室、会见室、医务室桌椅采购
二、采购内容:
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附件中图片样式供参考)
2、最高限价:4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资质复印件、无不良信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其他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近三年内(本项目比选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不接受传真、电报、电话报价,投标人应
按照报价单的格式及招标人采购需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
价格。
2.本项目若发现中标人存在虚假提供参数、资料或所供货物及资料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停止供货或解除本项目采购合同,同时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中标人如有降低质量以次充好供货等情况的,采购人可予以拒收,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及其它后果,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报价单按如下格式填写;
产品报价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颜色 | 材质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合计: | ||||||||
报价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
注:供应商应按照附件中产品名称、规格、颜色、材质、数量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中商品报价包含设计费、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税费等费用。
五、报价时间和方式:
1、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日15时止;
2、报价资料(密封)邮寄地址: (略) 宣州区
(略) 看守所管玉富收。
3、联系电话:*。
六、供货要求及结算方式:
1、交货期: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略) 宣州区 (略) 看守所;
3、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2)供应商货物的质保期为2年,自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在检验期和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采购方需求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索赔事宜:
供应商同意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结算方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应发票由采购人支付采购物品价款。
七、评定成交标准:
询价单位将根据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文件要求、质量的合理最低报价单位为中选供应商。
询价单位不负责向落选报价单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报价资料。
(略) 看守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