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1 采购人(全称): (略) 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材料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材料采购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园林日常维护辅材、易耗品材料。三年招标一次,合同一年一签。 | 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招标折扣率,当年中标金额为160万元整,具体分项品种中标价详见附件《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本项目定点采购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三年合同期限:**日到**日 3.2 履行地点: (略) 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交货时间:零星货物接到通知后当天交货,批量货物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交货 2、交货地点: (略) 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指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方负责免费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 (略) 芙蓉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按季度据实结算,*方验收合格审核无误后开具税务发票予以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 (略) 金桥支行( (略) (略) :*9401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质量保证:*方保证货物的品质质量,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服务响应时间保证:*方要保证*方所需物资4小时送到指定地点( (略) 区),需服从*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3)*方负责将货物送到*方指定供货地点并摆放整齐,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送货过程中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均由*方承担。(4)*方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配带的物品,*方有责任给予补充。(5)如遇恶劣天气、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等发生的紧急情况,*方需要*方作出紧急响应的,*方立即作出响应。(6)*方为其提供的投标货物提供质保期保障,加强农药化肥仓库的安全管理和使用。(7)合同期限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中标的货物进行转配送,否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实施并冻结货款。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补充通知》([2014]38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若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方承担。验收单作为*,方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方每次供货完成后,由*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性能等,验收合格后,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签收、结算手续;不合格的,由*方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方有三次采购均逾期不发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货物时,*方有权取消*方供货资格,*方承担违约责任,(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方原因造成的,由*方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由*方承担。(4)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方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方承担。同批次货物连续两次更换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时,*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采购单位在直接确定供应商时,应在《货物需求详细清单》中注明品种、数量等具体内容。采购时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否则增加的有关的费用,财政部门不予支付。(2)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执行合同,不得随意加价。(3)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采购单位的供货。(4)合同验收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可交有资质的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有关服务纠纷问题,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进行核查调解。(5)供应商应当履行各项承诺,及时统计采购报表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核实备案。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方在服务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供货资格,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或者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由*方承担违约责任:(1)被采购单位投诉经调查属实的:(2)没有执行中标价格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不按投标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供货,或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4)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承诺的;(5)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正常采购活动的;(6)不按实结算,出具虚假结算单据的:(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8)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例如: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牟取私利、损害到采购人利益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芙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参照政府采购通用条款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略) 芙蓉区恒达路148号 | 地址: | (略) 岳麓区岳麓街道南二环一段518号阳光*佰新城1号地块55栋1层15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