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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防雷检测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23日   安徽
发布时间 2024-05-23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6.9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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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

项目编号:NLJKGC*

项目名称:南陵县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雷检测

采 购 人: 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 芜湖 (略)

**日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陵县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雷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陵县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雷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LJKGC*

项目名称:南陵县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雷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万元

最高限价:6.9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主要对南陵县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防雷设施进行检测,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与工程施工同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级资质

3、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电话登记报名,登记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稿招标文件。未报名不得参与投标。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陵县企业创智中心东边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

2.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陵县企业创智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江北新区指挥部E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性质

采购服务

2

公告媒体

南陵县人民政府网

3

采购包划分

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

■否

□是,本项目共分为 个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 采购包。

4

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 ;

(2)分包的金额和对分包人资质要求: ;

(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向中小企业分包。

(4)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5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时间:

2.地点:

3.联系方式:

4.其他:

6

质疑及答复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

响应文件提交

纸质投标文件:

1、投标人均应提交一式*份投标文件,其中*份标明为“正本”,其余*份标明为“副本”。如果“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均需装袋密封递交,封口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并在封皮上注明“*****项目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书写清晰。

3、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中。

4、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字和盖章。

8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9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0

服务时间、地点

服务时间:与工程施工同步。

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11

付款方式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本项目为总价一次性包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竣工验收前提交所有符合要求的全套检测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12

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成交价×1.2%,代理服务费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不包含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据实结算)

13

最后报价

本项目以现场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每个供应商需打印一份空白报价函,预先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手持),用于磋商后的二次报价。若未进行二次报价视为退出磋商。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文件中的报价(一次报价)。

14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文件

15

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16

特别说明

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备注

1.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2.诚信响应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

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方)通过某代理机构 组织的 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项目磋商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附属材料、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方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成交通知书;

1.1.3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 服务名称: ;

1.2.2 服务内容: ;

1.2.3 服务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含税(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 结算账户

1.4.1 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是否支付预付款: □否; □是:金额和比例: ;支付时间: 。

具体付款方式: ;

1.4.2 结算账户:

*方账户信息: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__________(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服务期限: ;

1.5.2 服务地点: ;

1.5.3 服务方式: 。

1.6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7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1.**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2.如果*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对*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3.*方对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双方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4.如果*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5.*方如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方应予以赔偿。

6.*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方逾期达 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 ),*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方违约给*方造成的损失向*方索赔。

7.*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可要求*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8.*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方有权要求*方给予*方经济赔偿。

9.*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2) 向 (略) 起诉。

1.9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合计 页,**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方): 供应商(*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

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按磋商文件要求响应。

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

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本章中标注“▲”的服务为主要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磋商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介绍:

南陵县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90平方米,包含19个单位工程(含人防)(具体详见附件“建筑面积统计表”),本次招标内容为对该项目所有的建筑物的防雷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幢建筑单体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等电位连接(门窗、电缆桥架、设备、电梯等安全接地)、电涌保护器等。并提出整改建议,出具检测报告并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二、服务要求

1.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开展检测服务工作。为确保检测质量,检测过程中检测单位应对检测(查)项目 做好详细的原始检测记录。项目竣工前完成全部建筑物的防雷装置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相关规范要求的防雷检测报告。

2.供应商防雷检测人员

应通过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所必需的防雷 专业知识及一些相关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电工、焊工知识和有关仪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依法经考核合格,取得检测员资格证,持证上岗。

3 .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维护人员配备安全作业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

4 .检测过程中人身的安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因意外伤亡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南陵县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雷检测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与工程施工同步。

详见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程序

1.响应文件审查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2.磋商及最后报价

2.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应当据实答复。

2.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有效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4.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4.2符合上述2.3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4.3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

资格条件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信用要求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注:

1.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http://**.cn查询为准)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http://**.cn查询为准)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http://**.cn/查询为准)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http://**.cn查询为准)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记录信息为准,并提交磋商小组评审。

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

4.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其他

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

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盖章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签署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响应报价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响应文件有效期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地点或付款方式

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要求

与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的。

其他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成交的情形

3.澄清、说明或更正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

4.综合评分(满分100分)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平均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项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1商务部分


评审项目

分值

依据

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

30分

1.最后报价的调整:磋商小组对所有有效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进行核查,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满分分值。

供应商业绩

15分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防雷检测)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 5 分,加满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4.2技术部分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重难点和解决方案

5分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和解决方案。

1、重难点和解决方案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 强 , 得 5 分;

2、重难点和解决方案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 3 分;

3 、重难点和解决方案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 有待改善,得 1 分;

4 、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 0 分。

检测方案

1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详细的总体检测服务方案,方案需有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奖惩措施等。依据方案是否全面、合理和可操作性进行打分:

①思路、方案内容全面、清晰、要点突出,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针对性强,安排经验丰富的人员,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得8-10分;

②思路、方案内容完整、有方案要点,能够较好满足采购需求得,得5-7分;

③思路、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项目情况,有待完善和充实的,得1-4分;

④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检测质量保证措施

10分

对检测质量保证措施内容的完整性及合理性,保障检测工作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合法性,进行评分。

①内容全面、清晰,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质量控制的总体要求与效果明确,质量控制要点分析的清晰明确,质量措施详尽、合理,可行性强的,得8-10分;

②内容完整,主要质量措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贴合实际需求的,得5-7分;

③内容、主要质量措施满足采购需求,有待完善的,得1-4分;

④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工作计划、进度控制

10分

针对本项目实际要求,对各项工作计划、进度控制措施、报告提交及时性措施等进行考评。

①工作计划、进度控制的内容全面、清晰、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与安排、针对性强,有详细的进度管理实施计划和应对措施,流程、时间顺序安排合理、高效、资源配置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8-10分;

②工作计划、进度控制的内容完整、较清晰、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强,进度管理明确、可行,有实施进度计划且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较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7分;

③工作计划、进度控制的内容较完整,进度实施安排满足基本需求,进度计划基本符合项目实际使用需求,有待完善的,得1-4分;

④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拟投入设备

10分

检测设备配备有针对性,种类齐全,配置合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拟配置的设备数量、型号性能等因素综合比较后综合打分。

①检测设备配备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种类齐全,配置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8-10分;

②检测设备配备有一定针对性,种类基本齐全,配置基本合理,能够较好满足采购需求得5-7 分;

③检测设备配备有待完善和充实,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 1-4 分;

④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检测资料档案管理方案

10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检测资料档案管理方案进行打分:

①方案内容完整全面详细,针对性强,得 8-10分;

②方案内容详细,对项目实施有一定积极作用的,得 5-7 分;

③方案有待提升,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4 分;

④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三、其他

1.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4.成交结果公告除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告外,还应当公告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经评审认可的成交供应商业绩(如有)。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1.定义

1.1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3“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2.1供应商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3.竞争性磋商委托

3.1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 一 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 二 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三 章 采购合同

第 四 章 采购需求

第 五 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 六 章 供应商须知

第 七 章 响应文件格式

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偏离

5.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一般要求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7.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4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8.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9.报价

9.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9.2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

9.3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

9.4采购项目预算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0.响应文件有效期

1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1.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修改和撤回

11.1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11.2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1.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2.磋商小组

12.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3.响应文件审查

1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具体详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

14.响应文件的澄清

1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2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5.竞争性磋商终止

1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6.保密要求

1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17.成交通知

17.1成交结果信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18.质疑与投诉

18.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18.2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

18.3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也可以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在线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18.4质疑与投诉的处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9.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9.1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19.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9.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9.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违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

20.其他

20.1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封面)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采购人: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 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小写) **** 的响应报价,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方的申请,我方将保证在*****的服务期内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3.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6.我方完全接受磋商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三)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报价(元)

1

响应报价合计(元)

注:

1.上述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


技术偏离表(格式)

技术偏离表

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要求,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序号

名称

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

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

差异说明

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1

2

3

注:

1. 供应商仅需列明存在差异的内容,除列明的差异外,视为全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

2.本表填写时,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技术响应应据实填写。

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列商务条款,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序号

名称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1

服务地点

正偏离/负偏离

2

付款方式

正偏离/负偏离

3

4

备注:

1. 供应商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磋商文件要求。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合同洽谈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性别:

年龄: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供应商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供应商最后报价

二次报价函

致:(代理机构全称)

1.在参与了本次竞争性磋商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价承担本次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

2.单价按二次报价/一次报价的同比率下降。

3.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内容,并达到采购规定的要求;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愿意提供磋商文件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们完全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贵处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另选成交单位。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项目以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本报价函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标处理。

2.每个报价人需打印一份空白报价函,预先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手持),用于竞争性磋商后的二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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