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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江区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的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2024年05月23日   上海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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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略) 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日—30日,我局组织开展关于《松江区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日—30日, (略) 松 (略) 德研室主任王洪明、 (略) 三新学校松江东部分校校长姚玉芳、华东政法大学附属松江实验学校副校长陈翔3位专家就《松江区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以及配套文件进行了书面论证,4月30日,3位专家均反馈意见。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一)必要性: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略) 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松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贯穿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进一步全方位高质量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重要工作。

(二)可行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具体部署,方案翔实,推进过程责任主体明确。针对当前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如学校心理健康活动课的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专题活动的开展等都予以明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涉及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方案根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予以明确,具有一定操作性和可行性。

(三)科学性:方案通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润心”工程、师生心理健康“监测”工程、学生心理健康“关爱”工程、心理健康队*“提升”工程、心理健康问题“治理”工程、社会心理服务“齐心”工程等六大工程,全面部署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强调多部门联合、医教融合、家校社协同,共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同时把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街镇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范围,纳入督政督学和学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体现其科学性。

三、修改意见

建议:完善医教结合,落实学生心理危机的四级预防体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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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心理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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