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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长乐外海D、E区海上试验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二次公示

2024年05月22日   福建
审批公示  附件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杜会各界对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长乐外海D、E区海上试验风电场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1、项目名称: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长乐外海D、E区海上试验风电场项目

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福州长乐外海,东犬岛东侧海域。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安装20台风力发电机组,本工程不新建海上升压站,项目通过集电线路升压至海上换流站的交流侧。

2、建设单位:福建华 (略)

通讯地址: (略) 晋安区秀峰路亿力名居1号办公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3、评价单位:福建海科勘 (略)

通讯地址: (略) 台江区西洋路四号七层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91-*

电子邮箱:*@*oxmail.com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长乐外海D、E区海上试验风电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工程的建设可满足福建海上风电发展需要。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项目信息详细情况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环评单位索要报告全文。

6.公众意见表于附件处下载

7.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沟通反馈。

公示单位:福建华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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