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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北路吕家村-北岭村道路工程

2024年05月23日   北京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建设地点:起点为斋堂镇吕家村与军红路相接,终点至北岭与234国道相接。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吕北路地处门头沟区东南部,整体呈东西走向,全线分为两段,分别为西段(吕家村-北台)和东段(板桥-北岭村)。吕北路西段起点位于斋堂镇吕家村,与军红路相接,西段终点位于北台村,与现有清千路相接,长4.597km;吕北路东段起点位于大台街道板桥村,与现有清千路相接,东段终点位于永定镇北岭地区北岭村,与现有G234(原潭王路)相接,长5.793km。新建段路线长10.39km,规划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10m,路面宽8.5m。新建大桥3座,中桥2座,合计5座。新建隧道2座,分别为千军台隧道和大台隧道,其中大台隧道为中隧道,千军台隧道为特长隧道。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
联系人:李振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门头沟区永安小区12号楼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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