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信息监测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23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2.5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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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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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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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详见内容 |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方”)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信息监测综合服务项目,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信息监测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数量
本次拟采购1家服务机构
三、服务周期
服务期一年;本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合同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费用不变。
四、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每年不超过2.5万元。
五、项目内容
(一)信息监测综合服务:通过监测平台(7×16小时)每天进行监测采集、筛选、分析和数据统计,并以人工报送的方式发送到指定位置。在特殊舆情节点或重大、敏感、突发舆情事件发生时(如两会期间、国庆期间),跟踪热度趋势及变化演变阶段,提供24小时舆情溯源、舆情进展跟踪、实时网络传播情况、网民评论汇总、舆情快报、舆情处置建议、风险预判等任务服务。
(二)监测范围:包括网络媒体、垂直类网站、微博、微信、APP、贴吧、论坛、报刊、新闻评论、博客、短视频等(如小红书、抖音)主流媒体全面覆盖,媒体数量不少于800家。
(三)人工值守报送:安排舆情分析师进行人工值守(7*16小时),发现涉及负面舆情、紧急事件类的信息,30分钟内将预警信息推送给*方,推送方式包括客户端、微信、电话通知。
(四)舆情报告服务:根据*方要求提供舆情月报、年报服务,由专业舆情分析师基于月度、年度舆情整体情况,针对当下建设领域发生的热点舆情,根据舆情环境及走势分析提出舆情应对策略,为*方舆情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五)危机应对咨询服务:*方发生重大危机事件第一时间进行监测与反馈,持续跟踪监测与分析,人工实时监测为24小时不间断监测。第一时间全面、正确掌握事件的真实情况,通过对危机事件的传播路径、网民观点的分析,判断事件的发展趋势,对舆情引导、信息发布等工作环节给出建设性意见,提供负面舆情处置方案,事后进行深入的总结分析出具专项报告,有效维护*方社会公信力。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业绩要求:近3年服务3家 (略) 内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区县政府舆情监测相关项目,且项目开展情况良好。
(九)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一)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计算项目所需的信息监测预警、分析报告、突发信息响应等所有人工、管理、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中标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方在收到*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于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70%;于2024年11月底前,依据服务质量,支付合同款剩余30%。
八、采购流程
(一)信息发布
**日在局网站上发布采购该服务项目的信息,公告时间自**日至5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响应文件递交
1.报名时间:供应商根据本公告在**日-**日报名。
2.报名地点:有意向参与的企业须在报名时间内将响应材料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蜀山区潜山路5 (略) 政务中心第二办公区A2单元104室)。
(三)评审方法
1.市重点局成立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见附件《评分标准》),确定中标人。
2.确定中标 (略) 重点局官网公示,确定第一中标人,同时确定第二中标人作为备选。若本次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本项目流标。
(四)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有效最低价排序的下一候选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九、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51-*
地址:蜀山区潜山路5 (略) 政务中心第二办公区A2单元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