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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南路46号首层8-9卡商铺招标公告竞投公告

2024年05月23日   广东
发布时间 2024-05-23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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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竞价交易公告

市交易编号: 沙溪镇镇集资竞*


附件链接:沙溪南路46号首层商铺发包方案
(略) 沙溪镇龙山村元亨里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 **日10:00时(北京时间)对沙溪南路46号首层8-9卡商铺招标公告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 (略) 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或“ (略) 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报名参与竞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沙溪南路46号首层8-9卡商铺招标公告
(二) 资产标的
资产名称资产编号单元号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底价资产地址资产类型资产详细用途
46号厂房*-WY0005006122.0000 平方米0 平方米43.0000 元/平方米·月厂房商铺
(三)租赁/承发包年限:3年;
(四)拟合同起止时间:**日 至 **日;
(五)是否有原租户(原租户享有法定优先权):否;
(六)免租期:无;
(七)交易底价:43元/平方米·月 最低加价幅度:1 元;
(八)交易保证金(元): 25000 ;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元):25000 ;
(十)租金递增情况:无 ;
(十一)租金收取周期:每月;
(十二)交易方式:电子竞投;
(十三)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四)项目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十五)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十六)其他说明:一、招租物业及用途1、 (略) 沙溪镇沙溪南路46号首层商铺8-9卡的物业,租赁面积约为122平方米。2、租赁物业仅作工业厂房或商业之用。二、租赁期限:拟定为3年,从**日至**日止。三、招租底价:本次投标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不得低于43元(不含税),每一次竞标每月每平方米增加1元,低于该底价的无效。四、招租方式1、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进行招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参加招租者只有一家的,招租有效,直接由竞标者经底价中标成为承包人。五、参加招租的意向承租人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拖欠集体租金及其他 (略) 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招租投标。2、参加投标者交纳投标保证金2.5万元方可参加投标,中标者如弃标,投标保证金概不退回,如遇只有一家参与投标的情况,本次投标仍有效。六、中标人的责任。意向承租人竞投中标后成为中标人,中标人必须于中标之日起的30天内与招标(租)人(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合同需由律师事务所见证,所需要费用由中标人(承包人)承担。中标人逾期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招标人(出租方)可取消中标人的竞得资格,其所交的保证金归招标人(出租方)所有,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对招租物业重新招租。七、租金的计算及缴纳方式1、租期内每月租金为中标价。2、租金按月缴交。承租方必须在每月的10号前缴清当月租金给出租方,收款后出租方开具收据(不含税)给承租方,如承租方需开具发票,全部税费由承租方负责。八、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需交2.5万元向出租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时,承租方需缴清所有租金、税费等,并经出租方对物业验收合格后,由出租方不计息将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承租方。九、租赁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1、承租方承租物业后,可对建筑物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或危及建筑物的结构。如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需增、减、拆、改建建筑物、围墙及花基,经镇有关部门批准和事先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动工,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2、合同期内,一切经营的税金、水费、电费、工人工资及工商管理、卫生、环保、治安、消防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支付,发生的债权债务、经营费用以及一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属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双方不作补偿。3、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利用租赁物业进行非法活动。4、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的规定,保证租赁物及附属设施不受损害并负责保养。5、承租方负责为租赁物购买保险(如因承租方事故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如属承租方责任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份由承租方负责)。7、租赁期满,出租方继续出租上述物业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8、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了解劳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情况时。承租方必须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9、承租方同意:如承租方发生拖欠国家税费、工人劳动待遇,且承租方无故拖延、拒绝处理或逃避处理,导致出租方物业遭查封、工人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承租方承诺由出租方采取变卖、拍卖承租方机器、产品及其他物品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处理的结果,承租方无条件服从,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此外,发生该上述情况的,还作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物业。10、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负责该物业的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11、租赁期内,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行政部门的相关手续。十、租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不负违约责任:(1)利用承租物业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2)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包含1个月);2、租赁期内,如*方因发展需要,有权调整租赁面积或解除合同的,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6个月通知*方,双方另行协议租金标准。6个月后,*方按照新协议收取*方租金或解除合同收回该物业。3、出租方依照上述约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将解除合同通知书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给承租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承租方时解除。4、出租方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以承租方在本合同确认的住所地为邮寄送达地址,以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5、因承租方在本合同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出租方、承租方或其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解除合同通知书未能被承租方实际接收的,邮件(解除合同通知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6、双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十一、违约责任1、合同期内,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如有非法经营而导致停业的,视为承租方违约,保证金不作退回。2、承租方逾期交纳租金时,按每日应交租金总额的3‰计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出租方有权收回物业,承租方所交保证金不作退回。3、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除应双倍返还定金;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其所交定金归出租方所有。十二、租赁合同终止后的财产处理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被提前解除时,*方所投入的固定装修(含门窗、铺设地砖、间墙、天花板、水电设施、卫生间设施、空调槽、管道设施、水管、排气扇、抽油烟系统设施、照明灯、插座、导线、排污伸缩闸、增设建筑物等)不能拆除,*方对*方不作任何补偿。2、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10天内将应属于承租方所有的财产搬走并将物业交回出租方,期限届满视为建筑物内没有属于承租方所有的财产或者承租方放弃财产权,物业当然交回出租方,出租方可以自主行使物业权利,将物业另行出租给第三人,承租方不得以建筑物内尚有财产未搬走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财产权利(赔偿经济损失)。十三、其它规定租赁期间,如国家征收租赁物业,双方必须服从,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免收承租方被征收当月的租金。征收如有补偿,属生产损失的补偿归承租方,其他补偿归出租方。 ;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略) 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或“ (略) 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 **日至**日 。各竞投意向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系统到账信息为准)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报名所在地农业农村局部门集体资产竞投保证金对应物业子账户,并上传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保证金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其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投;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其他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拖欠集体租金及其他不良记录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招租竞争
(三)新用户注册要求:
未进行系统注册用户的企业、个体户或个人,报名竞投前,需通过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按企业、个体户或个人身份进行注册,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用户注册→ 审核通过 → 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通过 → 获取保证金账号 → 缴纳保证金并上传银行回执 → 报名成功,具体如下:
(1) 报名竞投前,竞投意向人 (略) 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或“ (略) 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如实登记单位或个人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系统后台审核通过后,用户方可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2)竞投意向人选中意向项目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保证金子账号,竞投意向人在公告规定的保证金缴款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并上传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等证明,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匹配银行到账信息完成报名手续。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显示不成功的,请及时拨打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村(组)级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 对存在原租户优先权的项目,在原租户报名时,系统会对原租户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项目竞投中主张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在报名时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则不具备该项目的优先权。
4.其他事项:
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 (略) 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或“ (略) 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等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的(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5.交易保证金交纳
(1)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保证金账号,一份保证金只能对应一个交易项目。竞投用户如需竞投多个交易项目,需点击查询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并缴纳对应项目的保证金。
(2)各竞投意向人通过银行转账(拒收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指定保证金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3)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确保报名人、保证金交付人,签订合同人,三者必须保持一致)。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原路退回,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4)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三、网上竞投
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通 (略) 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或“ (略) 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参与竞投。

四、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竞投结束后,该项目的竞投结果公示由镇街交易服务机构在三资一体化平台发布,可通过三资一体化平台 (略) 内布放的“粤智助”终端查看。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有效异议或投诉,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须在结果公示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确认并签署合同;如有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情况,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须在事项处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同时按合同中费用缴交规定缴交相关费用。

五、保证金及违约违规责任
1.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缴纳的保证金在5 个工作日内本金及利息原路退回竞投人;竞得项目的,对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利息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本金划拨至发标单位指定的中标保证金转押金银行账户, 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交易期间,保证金利息按开户银行挂牌活期利率计付。
3.对竞投人误转入保证金主账户的保证金,银行系统当天自行原路退回,原则上不迟于次日,由于不可抗力情况另作处理;对竞投人误转入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的,须在竞投项目结束后,错入的保证金及产生的利息由银行系统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
4.对中标的竞投人未按时签订合同或未按发标单位要求缴交押金、事后审核不符合投标要求等相关款项的,则视作放弃租用、受让或承包,竞投人已缴纳的保证金由发标单位作罚没处理,对交易标的发标单位有权另作处理。保证金产生的利息,系统原路退回竞投人账户。

六、其他事项
1.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注册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及竞投等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行为。竞投人委托他人代为操作(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2.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务必使用成功报名本项目的本人账户参与竞投。
3.竞投期间,若因平台异常导致正常竞投无法达到规定时长,且有竞投人提出异议的,由竞投组织单位报请所属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核准后重新进行竞投。
4.所有竞投人请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看并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现况,若参加投标即认可标的物招标现况,竞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投标、交易资产合同无效、撤销、赔偿损失等。标的物经营范围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中标者所须签订租赁/转让/承包合同作为该投标方案组成部分(附件),与该公开竞投方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标者确认已充分了解、阅读该合同条款,并同意按合同之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6. 业主方对披露的交易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权属、用途等相关信息)负责,竞投人在投标前,应自行了解、核对交易标的信息,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产权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使用用途瑕疵等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七、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汤仕保 联系电话:*
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绍昌 联系电话:*

八、监督方式: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略) 沙溪镇龙山村元亨里股份合作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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