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公共停车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时间: ** 16:2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管局】 【打印】 【关闭】 |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召开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公共停车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听证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听证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日下午14:00,金山东路132 (略) 维护基地508会议室。 二、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共有15名参加人,按公告中遴选方式和程序确定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张徐莹?*********1769 吕?童?*********0823 张佳华?*********5546 倪?萍?*********7029 李翠翠?*********700X 李?坤?*********7818 高?勇?*********4213 范宇一?*********1530 查?琪?*********6113 范?军?*********1513 张旭威?*********175X 蔡金萍?*********2417 杨?洋?*********2470 程晓宇?*********581X 刘晨晨?*********241X 三、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共有2名旁听人,按公告中遴选方式和程序确定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肖??祺??*********0010 王宜超??*********2014 四、新闻媒体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新闻媒体为苏州高新区融媒体中心(指挥中心)。 五、听证方案要点 近年来, (略) 民生活便利度,让日常停车出行更便捷,苏州高新区通过建设停车场、增设泊位,健全停车场管理措施等,不断探索停车治理新路径。本次拟实施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公共停车设施特许经营项目,推动公共停车设施发展, (略) 精细化管理,实现破解“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规范苏州高新区公共停车设施经营,盘活苏州高新区公共停车存量资产,充分发挥停车设施效能,实现提升资产使用效率的目标。 本项目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令第17号)、《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1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 六、其他 1.各参加人和旁听人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会。若未准时参加听证会,视作自动放弃,听证会正常举行。 2.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及单位务必遵守会场纪律,按听证会的流程安排开展。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