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前公示
2024-开30号
浙 (略) 向我委提出申请,要求审批7#厂房(*类)项目《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位于兰溪经济开发区雁洲路北侧弘新路西侧。工程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663.08m2,建筑面积8606.08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369.63m2,地下建筑面积236.45m2),建筑规划高度25.40m,建筑消防高度23.95m,地上建筑层数五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委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十天,公示地点为浙 (略) 项目现场、兰江 (略) 人民政府网。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公示详见:兰江导报、 (略) 人民政府网
现场公示:浙 (略) 项目现场
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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