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中山东路、沿河东路、南门路、庆丰路、八角塘、佳苑小区、香榭丽舍、四股头巷部分房产
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中山东路、沿河东路、南门路、庆丰路、八角塘、佳苑小区、香榭丽舍、四股头巷部分房产
饶产办ggz2024- 244 号 受委托, (略) 定于**日1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招租)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日17时止。 三、拍卖(招租)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含两家)以上报名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租须知: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正捷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正捷【2023】(房估)字第12126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实际交付面积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招租方全额缴纳第一季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以后以每3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承租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前30日向招租方预付下一个租期的租金,以此类推。 4.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招租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个月租金(取整数);租赁合同到期终止后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无赔偿事项、无欠交费等,在办理完离场手续并腾空房屋及场地后3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全额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5.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标的1中的房产均为闲置房产,拍卖成交后,装修使用筹备期3个月(不含车库)。其中三江佳苑小区现状为毛坯,承租方必须硬装到位(含地面贴瓷、墙面乳胶漆或墙板、顶部吊顶),硬装完成后,招租方给予一个季度的租金返还,作为装修的补偿。标的2-5原承租人在本次标的招租活动中享有优先权(同等条件,同等价格)。 7.本次招租公告未尽事宜,以招租方、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五、竞租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日17时前凭相关证件(原件)到 (略) 办理竞租报名手续,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户名: (略) (略) ,账 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日17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详情咨询:*(裘先生)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五三大道55号1-302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本项目未尽事 (略) 产权交易网:http://** (略)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