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全域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一期—大坡镇镇区污水扩容及管网加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龙圩区全域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一期)—大坡镇镇区污水扩容及管网加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略) (略)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 (略) | ||||||
建设规模 | 对大坡镇污水厂实行扩容,污水处理规模扩容250t/d,配套管网工程建设。 | ||||||
开标时间 | **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第六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5 月 23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 5 月 28 日 | ||||
预中标人 | (略) 城乡建 (略)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城乡建 (略)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 | ||||||
投标报价 | 费率2.50%【其中勘察费费率1.17%,设计费费率1.33%】 | ||||||
勘察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及设计要求,并达到按照国家、部委、行业相关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何栋(注册编号:CS*)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龙圩区广信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 2、苍梧县六堡茶特色小镇文化商业区基础设施项目-六堡大道、商业路、新民路工程及苍梧县六堡茶特色小镇文化商业区基础设施项目----六堡一桥 3、 (略) 苍海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部分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西南大道排水出口新建雨水管道工程(站前北路段)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 (略) 龙圩区西南大道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2、红岭1号路排水渠延长线工程--污水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物联规 (略)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级 | ||||||
投标报价 | 费率2.50%【其中勘察费费率1.20%,设计费费率1.30%】 | ||||||
勘察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及设计要求,并达到按照国家、部委、行业相关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李剑波(证书编号:*)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忻城县红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藤县乡村振兴战略东胜(一)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玉林城 (略)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级 | ||||||
投标报价 | 费率2.49%【其中勘察费费率1.18%,设计费费率1.31%】 | ||||||
勘察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及设计要求,并达到按照国家、部委、行业相关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閤晓玲(注册编号:CS*)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略) 政工程项目(第一批)前期工作总承包服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 (略) 政工程项目(第一批)前期工作总承包服务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