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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三部云南分公司涝河流域主要峪口峪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涝河及潭峪河流域主要峪口峪道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土地、河道综合治理任务

2024年05月24日   陕西
采购信息
发布时间 2024-05-24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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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报名截止时间: **T14:44:16 联系人: 王星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招标所属地区: 中国- (略) 专业人员数:
专业分包品类: 建筑施工多项承包工程
所需设备: 专业人员信息证书说明:

招标公告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涝河流域主要峪口峪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涝河及潭峪河流域主要峪口峪道(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1.2工程地址: (略) 鄠邑区

1.3建设单位:西安 (略)

1.4概况:该项目主要位于秦岭北麓涝河流域主要峪口峪道,包括柳泉沟、杏景峪等峪道。项目区面积14.48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复绿工程、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能力建设工程等四部分。

1.5以上描述只是对工程的宏观特点粗略描述,具体准确的特点详见图纸。现场环境及施工条件等,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1.6项目计税方式: 一般计税,投标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条 招标具体内容

2.1 本次招标针对图纸及变更范围内涝河流域主要峪口峪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涝河及潭峪河流域主要峪口峪道(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土地、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的拆除工程、土方的开挖、回填、埋石混凝土、堆石、浆砌石、清淤、排水管安装;路面、修复、钢筋、模板、混凝土、架子、砌筑、抹灰等施工的全部内容。

2.2具体投标内容如下:

涝河流域主要峪口峪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涝河及潭峪河流域主要峪口峪道(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内容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土方的开挖、埋石混凝土、堆石、浆砌石、清淤、排水管、埋石混凝土、堆石、浆砌石、清淤、排水管、回填;路面、修复、钢筋、模板、混凝土、架子、砌筑、抹灰等劳务施工的全部内容。按招标单位现场实际施工方案完成分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结构、水利、河道等施工图纸和结构、建筑设计变更及预留预埋工作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用脚手架、支撑、防护工作内容(包含对拉螺栓、止水螺杆);施工用机械设备的基础施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场地内抽水、排水工作(含水泵及水带);场地内保洁工作(含清扫工具);材料加工场所就位、转移及重新就位等;现场材料装卸、转运、清理、归堆、覆盖(含覆盖材料)等;加工棚的地面及材料堆放场地的基层、面层及加工棚安装(自备封闭式木工加工车间及吸尘电锯)与拆除以及招标单位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内容。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相应业绩并经招标单位审核通过。本工程为合理低价中标。

2.3工期要求:

中标单位于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当日即进场开始施工, 240 日历天分包工程全部完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如上述标准存在不一致,依要求更严格者为准。完工后,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会同监理工程师,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标准图集及相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质量“合格”

双方约定适用于本工程的适用性规范、标准、图集包括:现行有效的地方、国家标准。

2.5风险调控:风险投标方自行考虑。

2.6设备、材料管理要求:

(1)施工所需材料除(商品混凝土、块石、预制桥梁板、水泥管、钢材、格宾笼石)*供外,其他主材、辅材及其他设备、机具由投标单位自备。

(2)中标单位派驻现场的人员应当不低于以下标准:现场负责人 1名、材料1名、并按国家要求配置安全员(应有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C类人员合格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电工1名,并配备质量员、施工员等作业人员满足现场生产施工的需求,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

(3)食宿自理,并完全符合招标单位对于现场管理的要求。

2.7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必须是近两年来直接施工建筑工程,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2)招标单位结算付款时中标单位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8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在合同内的工作必须完成,若出现工作未完成并拒绝施工的,招标单位有权自行找施工队施工,造成招标单位损失所发生的费用含相应的管理费一并从投标单位的结算费用里双倍扣除。投标单位为完成本工程所要投入的材料、机械、人员、措施等一切费用均已在投标报价中包含,不再另行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资金周转及向务工人员发放工资。因建设单位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投标单位不得停工闹事。

(3)现场施工要求:现场随时保证清洁、整齐,施工时做到工完场清,全部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合格黄色安全帽,安全帽上应有“陕建”标识, (略) 级文明工地标准。

(4)本次招标单位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单位提供电子版图纸,投标单位需在电子商务平台对电子版招标文件自行下载。电子版图纸于发标后发送至投标单位电子邮箱。仅限于本次投标使用,若另作他用,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5)中标单位要随时保持作业面的干净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6)中标单位承担分包工程各项验收、检测工作及费用。

第三条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

3.1 投标单位均已通过《投标资格预审》。

3.2 投标单位均已在《陕西建工集采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

3.3 法人委托人资格要求:必须为投标单位主管经营或生产领导,不得为资料员、财务、会计等文职人员。

第四条 投标报价要求

4.1报价包含内容: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根据施工图纸报总价。

总价为投标单位完成本工程约定的投标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及缺陷修复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除(商品混凝土、块石、预制桥梁板、水泥管、钢材、格宾笼石)*供外、机具费、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利润、垃圾清运费、成品保护费、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及配合审计等。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相关因素。

总价包括税金,劳保统筹,安全生产费等相关规费及措施费,不再单独计取。

4.2报价方式: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表格式报价。计算依据:室外工程以施工蓝图及设计变更作为结算依据;且工程量、合同价款(扣除各类扣款)最终以建设单位财政审计审定的结算数字(扣除实际产生的其他费用)为准。

投标单位配合招标单位编制竣工结算审计文件,投标单位负责与审计单位核对工程量,审计文件最终确定的工程量为中标单位最终结算工程量。

投标单位在现场施工中应执行绿色节约的施工要求,因投标人造成的*供材料的浪费,*方追究经济责任并按实际情况予以处罚警告。

4.3报价中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方面的奖罚措施:

(1)各工序必须一次性通过验收,否则从工序验收申报时计算时间,按小时计算工地全部机械、设施料及其它费用并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该费用。

(2)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情节进行处罚。

(3)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投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关连带损失,直至清退出场,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不满足招标单位要求的中标单位,招标单位有权责令将其清退。

4.4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报出单价与合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合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合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4.5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材料设备的二次运输或多次倒运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

4.6投标人所报的单价为完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

4.7其他:

1)投标人可到工地现场踏勘,要充分考虑工程位置、情况、运输道路、施工作业面、施工方案等情况,进行综合报价。

2)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了解和考虑与周边村民的关系处理,中标入场后要妥善处理好与周边村民的关系,保证不能出现因村民矛盾问题而影响工程进度、提高工程造价或其它不能被建设单位接受的情况。

3)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条 工程费的结算与支付

5.1结算:按照建设单位审定的工程定案结算金额进行结算。

结算总价=【定案结算(财政审计)金额-*供材】*(1-管理费费率)±其他据实调整的费用;管理费费率为%;分包单位报送结算资料真实,基本审核费及5%以内的成果费由建设单位承担,5%以外的成果费由分包单位承担。

5.2支付:投标人于每月15日向招标人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及其造价,经招标人审核后,在建设单位向招标人(陕西 (略) )支付工程款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拨付该月工程量造价的70%工程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移交完整竣工资料)后工程款付至完成量造价的80%,结算审计后付至97%,余款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15 日内一次性退还。每次的工程款中,招标人据实扣除*供材部分的费用。

合同暂定总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以工程结算报告(财政审计)价为基础,据实结算。

5.3中标后,中标单位名称、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名称不一致的,不予以更改,合同自行终止。并对中标单位处以预估合同总价2%的罚款。

5.4本工程招标工程量为暂定量,中标单位需协助招标单位与建设单位和事务所做竣工结算,招标单位与建设单位和事务所确定的结算量为中标单位的结算量,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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