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大亚湾区公务码头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05-24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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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详见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州市大亚湾区公务码头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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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 ** |
项目业主名称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略) (略) |
合同名称 | 惠州市大亚湾区公务码头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 |
合同编号 | ** |
合同总金额 | *.00 |
履约人员 | |
服务期限说明 | |
服务内容 | 1、调查拟建工程场地及周边范围内的地质环境条件,评估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结合场地基坑开挖情况,分析致灾地质作用的类型和分布,划分影响致灾地质作用的主导因素,并对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性作出判定,结合拟建工程特点合理确定评估等级和评估区范围。2、对拟建场地及周边进行综合地质灾害调查,查明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范围、规模、物质组成等特征及稳定状态,通过对地质灾害的状况及危险性起决定作用的影响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其危害及成因,对已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3、了解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结合项目建设类型、规模、施工方式等因素,预测其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和影响,预测评估是否会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及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并对地质灾害的类型、范围、危害及危险性做出评估。4、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对评估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并对建设用地适宜性进行评价。5、预测拟建工程可能引发或遭受的地质灾害,提出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6、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B/T40112-2021)、《 (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等标准及建设方委托要求开展评估工作,查询项目用地是否压覆矿产, (略)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协会评审意见书、评估报告及相应图件, (略) 地灾协会的专家评审并完成审查登记等工作。 |